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
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5年1月30日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30日在乌鲁木齐举行。出席会议的自治区纪委委员41人,列席231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兵团领导,法院、检察院领导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央纪委九室同志到会指导。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14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全会由自治区纪委常务委员会主持,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宋爱荣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深刻阐述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对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新形势下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又一篇纲领性文件。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激浊扬清、振聋发聩,通篇贯穿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勇气和担当,展现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把握大势、牢记使命、敢于担当,不断开创全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全会一致认为,张春贤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调全疆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增强党的意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履行好党组织的职能职责,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在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方向。强调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严厉惩治腐败问题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张春贤同志的讲话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意志,要求明确,指导性、针对性强,必须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回顾总结了2014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为过去的一年,自治区党委旗帜鲜明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坚强有力。各级党委(党组)肩负主体责任,认真抓好任务部署和工作落实,全党动手一起抓、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巩固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观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全会强调,2015年全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一,强化责任追究,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论述摘编》《自治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巩固自治区本级落实主体责任成果,靠实地州市、县市区和国有企业、大专院校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实名公开通报制度。
第二,依纪依规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第一位的监督。认真学习宣传、坚决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年轻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问题的执纪监督,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加强对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车改革、会议培训、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楼堂馆所建设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培训中心、私人会所、疗养院治理力度,继续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重点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喜庆敛财、党员干部涉赌涉毒以及“懒散庸拖”等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
第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肃查处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资金、选人用人和国有资产等领域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抓紧核查中央第六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乡村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人、不管官职有多大,都要一查到底。从严惩治行贿行为。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敢批评、敢纠正。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确保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办案。
第五,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全面推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地州市、大专院校、自治区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各地方、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在班子中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加强派驻监督,逐步实现对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深入推进“大派驻”“归口派驻”工作。健全完善巡视工作制度体系,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提高巡视频次、扩大范围,加强巡视成果运用,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一件,坚决查处一件,及时公布整改和查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持续保持巡视震慑力。
第六,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开展第17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警示教育。拓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范围。发挥媒体和网站作用,强化舆论引导。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深入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督促落实好“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管制度。
第七,深化“四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巩固发展转观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情况“回头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善学习、讲法治、比团结、抓落实、重效果”要求,坚持学思践悟,磨砺党性心性,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持续开展“能力建设”专项活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凝心聚力、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深入推进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