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的官方微博上发布公告称,将于2月28日公开宣判被告人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去年12月15日,东营中院审理了此案。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2年,倪发科利用其担任六安地区行署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六安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9家单位在调整项目规划、加快土地拆迁、变更土地性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先后49次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等人给予的玉石、字画、现金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00余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检方还指控倪发科对折合人民币580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表示,对被告人倪发科应当数罪并罚。庭审中,倪发科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可,表示服从法院的任何判决。
昨日13时许,东营中院发布公告表示,将于2月28日在该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