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济南市经过初选入围和竞争性评审,并以第2名的好成绩,从全国34个城市中脱颖而出,成功跻身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根据政策安排,三年试点期间,济南市可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通过中期评估和最终验收后,还可获得补助总额20%即3亿元的奖励,共计18亿元。
按照实施方案,济南市将大明湖兴隆片区规划为试点片区,玉符河济西湿地片区规划为推广片区,计划投资75.94亿元,通过实施示范区内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泉水先观后用工程、渗漏区恢复与补源工程、山体公园水源涵养工程、道路及绿地低影响开发建设改造和泉域补给区水土保持等一系列工程,实现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建筑小区系统四大系统建设的科学规划与实施,努力构建山、泉、湖、河、城相融合的城市水循环系统,着力解决泉城泉水枯竭、洪涝多发、水源不足、水质污染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