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任务要在3年内出台具体落实的政策和措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部署,在协调衔接三中全会相关改革任务和四中全会改革举措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绘就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四中全会提出的190项重大改革举措中,有关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有84项,《实施方案》对84项改革举措进行了任务分工,逐项明确了主要任务、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改革进度和工作成果要求等事项,为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提供了基本依据。
中央司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方案》的时间安排,所有84项改革举措都要在2015年至2017年的三年内出台具体落实的政策、措施。
■ 释疑
1 《方案》啃了哪些“硬骨头”?
84项举措三年内须出细则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认为,中央公布的四中全会决定对于本轮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明确了具体的改革方面,各个领域都涉及硬骨头。比如,在司法改革领域,我国很长一段时间内,在实际执行中,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在刑事审判领域已经成为一种惯性做法。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大量的工作来改变法官、检察官原有的工作思维,这就是一块硬骨头,不是一个文件,一个规定就能够做到的。最高法、最高检还需要大量的工作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根植于所有法官、检察官的心中。此外,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虽然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都在司法文件中提及上述内容,但是基层法院、检察院具体如何来操作,如何保证责任倒查能够真正客观,这些还都需要商榷。目前,这方面河南等省份已经开始实施,这些地方司法实践也可以为全国范围内的改革提供宝贵的经验。
程雷表示,可以确定,《方案》对于这些改革中的“硬骨头”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实际上是对本轮改革提出了硬要求,所有84项改革举措必须在2017年前完成细化举措,这体现了中央对于本轮司改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决心,对于推动司改成果按时完成起到很好的督促作用。
2 路线图和时间表如何设置?
时间表有“弹性”分类完成
中央司改办有关负责人透露,在推进路线图和时间表方面,《方案》构建了分类分层有序推进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整体布局。对条件成熟、难度不大的改革举措,要求加快推进、早见成效。对重大改革、尚不具备全面推进条件的,要求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推开、对情况复杂、牵涉面广、条件暂不成熟的,要求抓紧研究论证,尽早拿出改革方案。对需要修改法律或得到立法机关授权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教授宋英辉告诉新京报记者,《方案》提到了所有84项改革举措都要在2015年至2017年的三年内出台具体落实的政策、措施。这是中央给涉及的司法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一个具体的时间表。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间表不是某一个具体的时间,而是有弹性的。具体来说,84项改革举措中,目前已经有一些已经完成,需要深入推进;有一些正在试点,试点工作已经有了成效;另外有一些还需要具体组织论证研究。这个弹性的时间表实际上是要求,对于已经完成需要深入推进的改革事项要在今年出成果;正在试点的改革应在一到两年内出成果;而正在论证的改革要在2017年出台具体的举措。所以,这个时间表和路线图的设置是非常合理的,既给难度较大的改革事项预留充分验证讨论的时间,也要求已经在推进的改革事项要尽快完成,体现中央对于本轮司法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实事求是的态度。
3 将出台哪些改革举措?
今年每月都将推出新举措
中央司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中央司改办将继续推进一批已启动的改革试点工作,年内取得更大进展。比如,在本轮司改中,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四项改革已经有近半省份开始试点工作,上海等改革先锋省市将完成试点期在全省市陆续实施,其他省份也在陆续跟进中。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这两项改革已经进入实际操作期,北京和上海分别建立了跨行政区划的法院、检察院,最高法院第一、第二巡回也分别在深圳和沈阳审案。
该负责人称,同时,今年中央司改办还将抓紧部署一批有影响的改革任务,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举措。此外,还将组织论证一批难度大的改革项目,早日形成改革的基本思路。
该负责人表示,预计到2015年底,相关部门每个月都将推出新的改革举措,形成相应的改革成果。
宋英辉认为,今年是《方案》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本轮司改的关键之年。目前来看,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四项改革已经初见成效,今年的试点会扩大到全国的每一个省市。另外,中央近期下发了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两个具体文件,这对于推动司法机关制定更为细化的文件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因此,今年将是本轮司法改革成果最为丰硕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