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获悉,近日通过了《北京市实施国际追逃追赃报告的暂行办法》,决定设立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要求发现外逃人员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市追逃办。
据悉,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近日召开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北京市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决定设立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市纪委副书记、市预防腐败局局长担任追逃办主任,市纪委常委、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担任追逃办副主任,各成员单位一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会议讨论通过了《北京市实施国际追逃追赃报告的暂行办法》,明确各区县局级单位党委(党组)是国际追逃追赃情况报告的责任主体。实行及时报告制度,各单位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的,实行一案一报,发生一起报告一起,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市追逃办。实行季零报告制度,各单位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市追逃办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情况是否发生变化;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外逃案件后不按要求报告、违规办理出入境证照、压案不查、国内调查工作不力等问题,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同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国(境)信息的抽查核实和综合研判,严格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北京追逃追赃工作要求
挂牌督办追逃 实行一人一档
一是积极配合中央“天网”行动,坚决落实“天网”行动和有关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追逃追赃整体合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
二是突出抓好重点个案突破,实施挂牌督办制度,认真研究每名外逃人员基础情况,实行“一人一档案、一人一方案”,组织力量开展追逃追赃或劝返、遣返工作,集中一切可用的资源努力完成中央交办的任务。
三是扎实做好防逃工作,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堵塞漏洞,强化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证照管理,扎紧制度篱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