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9月15日电(记者王海鹰、吴书光)因复查工作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次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3个月。
1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聂树斌案复查合议庭会见了聂树斌案申诉人张焕枝及其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山东高院法官向张焕枝、李树亭介绍了案件复查情况,告知因复查工作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再次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3个月。张焕枝签收了山东高院延长复查期限通知书。
这是聂树斌案第二次延长复查期限。今年6月11日,山东高院宣布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3个月至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