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克强出席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就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报告。据媒体报道,李克强不念稿,对政协常委的犀利提问不回避。
记者注意到,李克强总理在履职近三年的时间中,对反腐败也屡有犀利表态。
李克强在国务院除了总理身份,还任党组书记,据《党章》规定,党组代表上级党的委员会指导本机关和直属组织内党的工作。因此,李克强也要负责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与李克强相同,前三任总理温家宝、朱镕基和李鹏在反腐败工作上也多有指示和部署。
李克强
“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仍存在不少问题”
在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回顾2014年工作时表示:我们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批腐败分子得到应有惩处。
记者注意到,当说完上述一段话后,在座的全国人大代表都开始纷纷鼓掌。
同样是在今年全国两会,李克强在总理记者会上也回答了反腐败相关问题。他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不论是谁,不论职位高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惩治。
李克强集中谈反腐最多的是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在李克强履新总理后,国务院共召开了三次廉政工作会议。记者注意到,三次会议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每次都应邀出席会议,每次都坐在李克强的左手侧,右手侧则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
李克强当选总理10天后,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李克强在会上表示,近年来,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他也给出了反腐倡廉“釜底抽薪”之策,就是下决心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
2014年2月11日,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召开,记者发现,彼时,已经有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国资委主任蒋洁敏和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等多位国务院部委的领导班子成员先后落马。
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在2015年2月9日召开。记者注意到,彼时,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何家成和省级政府多位副省长等先后落马。
李克强表示过去一年执纪力度不断加大,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震慑,但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仍存在不少问题。一些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个别地方和部门出现“塌方式腐败”、串案窝案,影响极为恶劣。
记者注意到,李克强最近一次涉及腐败的公开谈话是有关“天津爆炸案”。9月22日,李克强听取相关汇报情况时表示,近段时间调查组会同有关方面深入现场调查取证,初步查明了事故过程、损失情况以及事故企业违法违规经营,和有关部门存在的腐败与失职、渎职等问题。
在天津爆炸案发生后一周内,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被查。
温家宝
“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人亡政息”
记者注意到,温家宝在总理任上有关反腐最严肃的表态,是在其任内的最后一次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2012年3月26日,国务院召开廉政工作会议,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应邀出席,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和王岐山等出席。
温家宝在此次会议上强调,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腐败现象在行政权力集中的部门和资金资源管理权集中的领域易发多发,社会事业、国有企业等领域腐败案件逐渐增多,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
在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上,作为总理的温家宝也曾就腐败问题有过表态。2011年3月14日,总理记者会上,温家宝在回答相关问题时表示,当前,我以为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我深知国之命在人心,解决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
在温家宝任内,原铁道部长刘志军是国务院部委中最受关注的落马者。温家宝也曾就刘志军案表态:这件事情反映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决心,也表现出,无论什么人,有多高的职务,只要他们违法乱纪、贪污受贿,都会受到严厉惩处。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手软。
朱镕基
“我从来不吓唬老百姓,只吓唬贪官”
记者注意到,在媒体公开报道的新闻素材中,有关朱镕基的反腐言论传播得相对较多。
1998年3月17日,朱镕基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国务院总理。在3月19日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朱镕基说,这次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我委以重任,我感到任务艰巨,怕辜负人民对我的期望。但是,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一往无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也成了他最为经典的“总理开场白”。
2000年3月15日,朱镕基会见了前来采访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在回答记者有关“您希望中国人民在您离任之后最记得您的到底是哪个方面?”的问题时,朱镕基这样回答:我自己所做的工作是有限的。我只希望在我卸任以后,全国人民能说一句,他是一个清官,不是贪官,我就很满意了。如果他们再慷慨一点,说朱镕基还是办了一点实事,我就谢天谢地了。
北京原市委书记陈希同于1998年7月3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据媒体报道,当时在总理任上的朱镕基也曾谈到此案,他表示反腐败要先打老虎后打狼,对老虎绝不能姑息养奸,准备好一百口棺材,也有我的一口,无非是个同归于尽,却换来国家的长久稳定发展和老百姓对我们事业的信心。
在2000年的总理记者会上,朱镕基曾表示我从来不吓唬老百姓,只吓唬贪官。
记者注意到,早在到中央工作前,任职上海的朱镕基就被称为是“腐败分子的阎王爷”。据媒体报道,仅1988年一年,报请查处的委办局干部达29名,上海出现了多年未见的贪官前往自首的情形。
李鹏
“查大案,是反腐败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之一”
记者发现,在李鹏任总理期间,国务院有关反腐败召开的会议叫“反腐败工作会议”。
1996年2月6日,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反腐败工作会议。李鹏说,要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这是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之一。
1996年3月12日,李鹏接受了《瞭望》杂志专访,话题集中于腐败问题。在此次专访中,李鹏也分析了腐败产生的原因:政府部门中有不少是掌管人、财、物和项目审批大权的人,在体制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政治不坚定、思想不健康的人就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经不起新的糖衣炮弹的袭击,产生腐败问题。
也是在这次专访中,李鹏也对高级领导干部提出了一些要求:省、部级以上干部要带头作表率,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仅自己廉洁自律,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主要领导要管好班子成员,并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勤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和主管地区、部门发生严重腐败问题,属官僚主义和渎职的,必须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