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委原书记吴灵臣受贿案、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受贿案陆续开庭审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随着反腐败不断深入,落马高官受审进入“高峰期”。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落马的厅级以上官员受到怎样的惩处?记者梳理发现,至少有2人被判处死缓,另有至少1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有多人已进入审判程序,判决信息尚未发布。
数据
3年时间 57人次的厅级以上干部被判刑
根据河南省高院工作报告,2013年以来,我省判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数据如下:
2013年,全省法院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951件,判处犯罪分子28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人;
2014年,全省法院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2508件,判处犯罪分子3599人,其中厅级以上干部23人;
2015年,全省法院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980件,判处犯罪分子2934人,其中厅级以上21人。
这三年,57人次的厅级以上干部被判刑。这其中自然是以河南本地官员居多,当然也包括最高法指定由河南异地审理的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等外地官员。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媒体报道,“金水路观察”对这些厅级官员的获刑情况进行了梳理。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部分案件没有公开信息或者最新进展没有披露,所以梳理数据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偏差。
判处
Part A、死缓
“金水路观察”梳理发现,十八大以来,河南有两名厅级官员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王忠道:洛阳市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厅级)
王忠道利用担任洛阳市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索贿160万元,受贿919.5万元人民币、5.3万美元及价值人民币67万余元的房产两套,为他人谋取利益。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任连军:周口市政协原副主席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在2003年底至2012年5月期间,被告人任连军利用担任沈丘县委副书记、淮阳县县长、县委书记等的职务便利,以归还往年度欠款、办公经费不足、购买字画、外出办事等为由侵吞公款共计1229万余元,归个人所有;还借逢年过节、亲属住院婚丧、办理下属职务晋升、承揽工程等机会,非法收受他人现金、银行卡、美金、黄金、住房、手表等贿赂500余次,共计价值人民币2293万余元。2014年4月28日上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任连军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Part B、无期徒刑
“金水路观察”梳理发现,十八大以来,至少有12名厅级官员被判处无期徒刑。罪名以贪污罪、受贿罪居多,另外还有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
这些厅级官员,受贿金额多在1000万元以上,最高的达到人民币近3000万元,挪用公款最高的达到人民币6450万元。
以下这些厅级官员,全部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周以忠:开封原市长
周以忠在担任南阳市委副书记、开封市市长期间,非法收受人民币951.5万元、55.2万美元、8.1万欧元、10万元港币、1万加元、购物卡7万元、手表两块价值27.22万元。
2、吕清海:漯河原市长
吕清海从7月9日“全票当选”到被省纪委双规,他在市长位置只干了49天,被称为“最短命市长”。
法院查明,吕清海在担任周口市副市长、神马集团董事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职务调整、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03.1万元,200万港币,1.9万美元,金条,汽车等物品价值82万余元。吕清海到案后全部退赃,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
3、郑建民: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
郑建民多次收受他人现金、照相器材、房屋等折合人民币2822.35万元,另收受3.58万美元、1.12万欧元,索取他人人民币65万元。
4、陈江河:原省委常务副秘书长
陈江河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26.22万元、8000美元、购物卡9.1万元、手表5块价值31.59万港币。
5、胡智勇: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1月至2012年,胡智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70万元人民币、6039.53美元。
6、李永新:挪用公款6450万元
李永新在担任鹤煤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索取他人财物407.06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79.9万元;侵吞公共财物合计290.4万元;挪用公款共计6450万元。宣判后,李永新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认为,原判定性正确,量刑适当。
7、李长轩: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
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李长轩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李长轩受贿1407.9万元人民币、4.5万美元,另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8、李森林:开封市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
从2001年到2011年的10年间,李森林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为相关人员在职务晋升、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疯狂敛财,收受现金及各类物品总价值超人民币1500万元。
9、张笑东:安阳市委原书记
张笑东担任安阳市委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受贿2123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张笑东的犯罪类型主要是买官卖官。据新华网报道,张笑东收受的贿赂“品种”很单一,全部是现金。
10、祝义方:平顶山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
2000年至2013年,祝义方非法收受和向他人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989.8万元、1.7万美元、价值34万余元的轿车一辆等,另外其还侵吞公款、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11、刘焕成: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3月至2013年春节期间,刘焕成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964.22万元、29.55万美元、2.2万英镑。刘焕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审理期间,刘焕成申请撤回上诉。
12、薛新生: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在2001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薛新生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16.3278万元、13万美元、2.5万港币、面值46万元的购物卡(券)。
Part C、有期徒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厅级官员至少有16人,其中15人的刑期在11年及以上,刑期最短的是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李烈阳,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1、赵微:安阳市原政协主席
赵微在担任安阳市委副书记、安阳市政协主席期间,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73万元、2万欧元、轿车一辆价值28.15万元。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2、张胜涛:安阳市原副市长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胜涛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3、曹濮生:省粮食局原局长
曹濮生担任新乡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省粮食局局长期间,受贿689万余元,侵吞公共财物440万元。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2012年3月份,河南省监察厅收到濮阳市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退赃款60.5万元,收到曹濮生弟弟曹某甲退赃款370万元。曹濮生不服,提出上诉。河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李烈阳: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烈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金水路观察”(微信ID:zzjinshuilu)发现,后来被保外就医。
5、张英焕:三门峡市原副市长
三门峡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张英焕因受贿700余万元,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6、杨海震:周口市政协原副主席
杨海震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杨海震先后收受162人贿赂共计人民币762.7万元、5.4万美元、价值18万元住房一套、价值3.667万元手表一块、价值4万元橱柜一套。
7、王喜峰:开封市政府原党组成员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喜峰犯受贿罪一案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喜峰有期徒刑15年。王喜峰先后收受、索要贿赂共计人民币354余万元、2万美元。
8、王金山: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金山贪污、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王金山因贪污、受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1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9、孟中泽:郑煤集团原董事长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孟中泽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23.21万元、5.5万美元、1500欧元。孟中泽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10、刘洪涛:省住建厅原厅长
刘洪涛担任省住建厅副厅长、许昌市委副书记、省科学院院长、住建厅厅长期间,在承揽工程、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28.5万元、美元2万元、购物卡5万元,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刘洪涛未上诉。
11、谢连章:漯河市原市委常委、秘书长
法院审理查明,谢连章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408万元,购物卡40万元,1万美元。被告人谢连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四十万元。
12、赵连周:省卫生厅原副厅级干部
舞钢市法院公开审理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原处长赵连周(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及挪用资金一案,一审判处赵连周有期徒刑16年,追缴受贿所得赃款415588元,依法上缴国库。
13、李志民: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
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李志民有期徒刑十二年。
14、朱家臣:周口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朱家臣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滑稽的是,2013年3月20日,朱家臣曾将其中8.27万元上缴周口市纪委廉洁自律专户。
据介绍,朱家臣“报销”发票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虚开多开发票;二是索要空白发票自己填;三是购买假发票。
15、王铁牛:省政协原副秘书长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王铁牛非法收受他人共计107.8万元人民币、1000美元。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王铁牛受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王铁牛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违法所得107.8万元人民币、1000美元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16、武予鲁:义煤集团原董事长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武予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并处罚金200万元。一审判决下达后,武予鲁不服一审判决,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Part D、已开庭,未见宣判信息
在梳理中,“金水路观察”也遇到一些已经开庭,但还未见判决消息的案件。
1、郭大焕: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郭大焕受贿、贪污一案,2014年11月18日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从上午9时30分开始,持续到21时30分,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郭大焕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28.61万元、5000美元、1000欧元。
2、胡玉成: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原书记
胡玉成受贿案于2014年11月15日在许昌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至今未见宣判。
3、刘国庆:驻马店市委原书记
2016年3月30日上午,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受贿案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刘国庆被公诉机关指控,其自2002年至2014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22人的财务,共计人民币6799万元,10万港币,其中,单笔受贿金额达到2000万元。
4、薛蒙林:安阳市委原常委
2016年3月30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薛蒙林受贿罪一案。周口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薛蒙林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982万元。本案将择期宣判。
5、王春安:安阳新区管委会原主任(副厅级)
2015年12月30日,王春安受贿案在范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王春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121万元人民币、10.5万美金。
6、马怀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副巡视员
2016年1月7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马怀林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怀林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35.8045万元。本案将择期宣判。
7、连子恒: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
2015年7月24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连子恒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在周口中院公开审理。
周口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连子恒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人民币914.8万元、28.5万美元、购物卡4.5万元、丰田普瑞维亚商务车1辆。另外,被告人连子恒还非法持有他人所送枪支10支及800余发子弹。
上诉至少有6人对判决不服 提出上诉
“金水路观察”梳理发现,绝大多数被告人服从一审判决,但也有例外。
在已获刑的厅官中,至少有6人提出上诉。从目前已公布二审消息的案件来说,这些上诉有的被驳回,有的自行撤回上诉。
比如李永新、曹濮生、王铁牛等,在他们提出上诉后,上级法院都认为一审判决量刑适当,上诉被驳回。
而刘焕成则在二审审理期间,申请撤回上诉。
另外,胡智勇、武予鲁也都表示要上诉,但目前还没有二审消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