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综合新闻 > 正文

高清:4841套保障房开售 市南30万全款买套房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朱颖 | 责任编辑:糖糖 2014-11-27 05:51:11

高清:4841套保障房开售 30万买黄金楼盘

    本次销售将依据申请人家庭基本信息和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有关规定对申购家庭进行综合计分排序。计分排序结果将在市人大、市政协、公证部门及市民代表共同监督下,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计算产生。计分排序过程将于2014年12月25日通过青岛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QTV-1)公开播出。计分排序最终得分以购房登记结束日(2014年12月5日)为准。

    当申请登记人数大于房源数量时,按照申请人综合得分分值高低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实际数量确定,候补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数量的50%确定。当申请人数量少于房源数量时,全部申请人均可入围。经确定的入围申请人按分值高低依次轮候选房,分值相同的申请人,依据申请人申请办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

    本次公开销售将遵循困难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购房登记、公示、计分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和轮候选房等程序进行。此次公开销售主要面向我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申请人参加购房登记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登记,登记后不得更改、撤销。办理购房登记时,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场登记。本人无法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购房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

    入围名单、选房顺序及选房开始时间将于2014年12月26日在媒体进行公告。已入围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购房登记现场按顺序选房。正式入围申请人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入围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选房。(记者 朱颖)

提示:支持← →箭头翻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