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青岛市实验室协会等4家社会团体和私立青岛滨海中学等4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未参加2012年、2013年年度检查),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其予以撤销登记。
市民政局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经查实,青岛市实验室协会等4家社会团体和私立青岛滨海中学等4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未参加2012年、2013年年度检查),其行为分别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市民政局在《青岛日报》按规定对拟撤销登记的这51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听证公告(并已邮寄送达),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接到这些团体和单位的听证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对这51家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政府或山东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满后视为放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请这些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指导下,依法进行清算事宜,并于清算结束后15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228号,邮政编码:266071,联系电话 :0532-82106029。(记者 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