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凌晨2时40分许,位于李沧区向阳路61号的青岛市李沧粮油贸易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670平方米,造成10余家商户房屋及室内货物受损,3人受伤,初查直接财产损失超过50万元。
青岛新闻网8月22日讯(记者 陈志伟 通讯员 王俊杰 宋冠之)今天,青岛新闻网从青岛市公安消防部门获悉,自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以来,青岛市公安消防部门成功侦办一起消防责任事故案、两起失火案共三起消防刑事案件,其中5名涉案人员分别被批逮捕或刑事拘留。
据了解,青岛市公安消防部门还将继续狠抓“两案”办理工作不放松,加强对典型消防刑事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消防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警醒社会公众主动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进一步夯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
案例一:小店门口设置电炸锅
2017年6月9日凌晨2时40分许,位于李沧区向阳路61号的青岛市李沧粮油贸易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670平方米,造成10余家商户房屋及室内货物受损,3人受伤,初查直接财产损失超过50万元。
事发后,调查人员展开了扒掘勘验、痕迹分析和物证技术鉴定,还进行严谨的现场模拟实验,建立了完整的证据链,准确查清了嫌疑人过失引发火灾的事实。经调查,起火原因系附近饮品店的经营者汪某某在店内出入口处设置电炸锅,在人员出入反复推拉电炸锅的过程中,造成电炸锅电源线受碰撞、挤压破损致使漏电打火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7月17日,汪某某被李沧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卷宗材料已移送至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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