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对王某进行酒精检测
青岛新闻网1月4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城阳一男子酒后驾车,遇民警夜查,急忙跑进路边小胡同与同车女子换位,被民警查获。面对民警,两人百般抵赖,拒不承认换位的事实,最终,在“天网”面前低下了头。
2017年12月7日晚9时许,城阳交警大队流亭中队与派出所民警在空港工业园阿里山路夜查时,民警发现由西向东驶过来一辆面包车,遇见夜查的民警后匆忙将车拐进了路南侧的一条小胡同内,车内两人分别从驾驶室和副驾驶室下车互换了位置,民警立即上前将车辆查获,此时坐在驾驶室的女子称是自己开的车,因忘带驾驶证才将车拐到路边小胡同。坐在副驾驶室的男子称,自己始终没有开车。民警闻到男子身上有酒气,对其进行了呼吸检测,乙醇含量为5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让男子在酒精测试单和强制措施凭证上签字时,该男子拒绝签字,称自己未开车,是同车女子开的车。
民警对现场周边监控探头进行了调取,证实系男子驾车,民警依法将两人传唤到案,在证据面前两人不得不承认酒后驾车与顶包的违法事实,对女子郝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据了解,男子王某31岁,户籍日照市,暂住城阳区。1月2日,王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000元、记12分处罚。车管部门对王某实习驾驶证依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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