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北区出台《公共住宅隐患电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3月10日正式实施。《办法》对辖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程序、补助标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全区统一的隐患电梯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补贴标准,明确所有老旧电梯是否需要更新改造大修都要以安全评估结论为准,整体更新每台给予相应费用30%的补贴,最高达15万元。
使用年限太长,电梯也会老化,进而带来安全隐患。《办法》明确,电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费用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采取业主承担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其中业主承担费用优先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共用部位经营产生的收益。需要注意的是,居民家庭或者个人自用电梯除外;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一般修理除外。
市北区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提出隐患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重大修理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方案,督促落实隐患电梯更新、改造、重大修理日常工作,对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后的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区政府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对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费用严重不足、业主自筹困难的公共住宅隐患电梯进行政府补贴。电梯补贴专项资金划拨到相关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每台电梯的更新、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府补贴。
相关新闻
市北再投3亿元整治712座老楼,惠及46565户
继去年筹措资金4亿元,对辖区18个街道的525个老旧楼院进行了综合整治后,今年市北区再次列出老旧居民楼院综合整治计划。3月9日,记者从市北区城市管理局获悉,今年市北区将筹资3亿元用于老旧居民楼院综合整治项目,计划改造311处楼院,涉及712个楼座,同时对582座楼座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改造,惠及居民46565户。
本次整治的老旧居民楼院分布于宁夏路街道、海伦路街道、辽宁路街道等18个街道,其中辽宁路街道整治项目多达73个。此次整治的老旧居民楼多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其中长山路、周村路、临淄路上部分房屋建于1975年,已经非常老旧。此次改造包括拆除内部违法建筑、补种灌木、室外铺装荷兰砖或者水泥地面、房顶防水并更换落水管等。
提示:支持← →箭头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