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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遇“霸王条款”?青岛放大招保障消费者权益

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作者: | 责任编辑: 2018-03-28 06:09:15

我们在生活中进行消费时,

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格式条款,

如果经营者在制定的格式条款中“加了料”,

剔除了应当履行的部分义务,

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就是消费者常说的“霸王条款”。

今天,由市工商局自主研发的“青岛市格式条款公示监督信息系统”正式上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消费类合同纠纷,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上传格式条款接受监督审查

在监督信息系统中,企业需要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上传格式条款,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审查,并在市工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市工商局也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召开行政约谈会,对拒不公示合同格式条款的企业进行约谈。

商品房销售装饰装修等“霸王条款”多

根据市工商局和市消保委联合发布的《2017年度十大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目前岛城市民主要遇到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也就是“霸王条款”主要存在于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装饰装修和网络购物等领域。

消费者可以反馈监督意见

格式条款公示监督信息系统上线以后,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公示系统反馈自己的监督意见,监管部门将参考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实施靶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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