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2日讯 4月1日,环境保护税迎来首个征期。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生态环保的“绿色税制”,出台环境保护税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和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举措,也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绿色税制、促进环境保护,提供了法治支撑。
记者从青岛市地税局了解到,自2016年12月26日《环境保护税法》颁布,青岛市税务部门迅速行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起环保税信息共享平台,开发了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网报系统,通过多种渠道向纳税人宣传了有关政策,征管准备已经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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