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12日讯(记者 朱颖 实习记者 孙悦)青岛新闻网记者今天下午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白蚁防治管理,预防白蚁危害的发生和蔓延,保障财产和人身安全,近日,我市对《青岛市白蚁防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4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明确了部门分工。市房产管理部门是本市白蚁防治工作的主管部门。白蚁防治机构具体负责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白蚁防治管理工作;其他区(市)房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二是明确了机构职责。白蚁防治机构贯彻执行有关白蚁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白蚁防治工作的整体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科学研究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三是明确了施工范围。办法要求白蚁防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房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同时强调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须进行白蚁预防处理,但化工、农药、水泥、铸造、钢铁冶金等行业的新建生产用房以及无白蚁发生危害历史的区域,可以暂不做白蚁预防处理。
四是优化了白蚁预防程序。新建建筑工程应当依法进行白蚁预防处理,并在施工前到白蚁防治机构办理白蚁预防处理手续,签订预防处理服务协议。
五是明确了白蚁灭治程序。发生蚁害时,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房屋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向白蚁防治机构报告,交由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并配合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白蚁的检查和灭治工作。
六是强化了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对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主体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主体进行相应查处。
《办法》的出台实施,对加快推进我市白蚁防治工作的发展,实现防治工作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