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检察院受理了青岛市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青岛海防工程局原法定代表人朱京武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并对犯罪嫌疑人朱京武作出逮捕决定。
据悉,这是青岛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立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也是青岛市检察院首次受理市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在市监察委拟调查终结并移送案件之前,负责承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市检察院公诉二处指派2名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了解案情,并就案件证据、管辖、留置措施与强制措施转换衔接、后续移送等问题与监察委调查人员共同商讨、提出建议,为案件移送和审查起诉提供有力保障。
负责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依法审查核实了朱京武的身份、涉案罪名、事实,对朱京武进行了讯问,认为有逮捕羁押必要,经报请检察长决定对其予以逮捕,并由市检察院法警支队协助青岛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白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