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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让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 交警详解四种情况

2018-05-14 21:54 作者:任俊峰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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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5月14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栾心龙)开车上路,遇到拉着警报的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应该避让吗?怎么避让呢?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众所周知,在全世界各个国家,任何情况下都应该主动避让应急车辆。作为一个市民,看到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救火车、警车、工程抢险车,就应该有自觉避让的意识。主动避让应急车辆,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共识,在法律上也有明文规定:应急车辆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应依法避让。日益国际化的青岛,不时拥堵的道路,主动形成避让正在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的良好习惯就显得特别重要。

据了解,根据法律规定,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习惯上称为特种车辆或应急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也就是说,故意阻挡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已经构成违法,会受到相应的罚款、扣分甚至拘留。在道路通行原则上,特种车辆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凡所经的人行道、车行道,都临时属于它们的本道,行人和其他车辆都必须无条件地为它们让行。按照法律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当前车是执行紧急任务的应急车辆时,不得超车。

5月14日上午,记者在山东路401医院路口看到,每当有拉着警报的救护车经过时,通常情况下,大多数车辆都会主动让行,但也有个别机动车驾驶人视若无睹,让人看着都替车上的病人着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辆现场的机动车驾驶人,一些驾驶人担心,给救护车让路的过程中会违反交通法规,从而遭到处罚,还有一些驾驶人表示不知道该如何避让。记者了解到,从2016年开始,我市就已经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区的120救护车上全部安装了监控设备,查处有条件避让急救车而未避让的行为,定期将违法数据移交给交警部门,在交警部门认定后,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罚。这种情况下,不避让的车辆会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于驾驶人普遍关心的因避让应急车辆而发生交通违法的问题,交警部门表示,在为应急车辆让行过程中出现的交通违法,将不会录入系统。“在对交通违法进行录入时,会有一个人工分拣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如果发现是因为避让应急车辆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不会录入系统。”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那么到底如何避让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呢?市公安交警部门介绍,通常有四种避让情况:一是,当发现自己和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是并排行走的时候,司机应该立即停车,以阻挡本车道后面的车辆,给救护车留出行驶的空间。二是,当发现自己的车与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在同一车道上,并且处于前方,阻挡了后面的应急车辆时,这时应观察一下两边的方向,立即向两侧移动,给后面腾出挪动的空间。三是,如果遇到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从对向驶来,而驾驶人位于紧邻中心线车道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减速观察,如果对向车道因拥堵致使应急车辆无法通行时,应主动向右侧避让,以便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可以借用对行车道通过。四是,如果遇到路口红灯,您的车后有执行任务的应急车辆,所有位于前方的车辆应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向左或者右侧行驶,为救护车留出中车道作为通行的通道。此外,如果现场有执勤民警指挥,所有车辆一定要服从民警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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