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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发布“应对校园欺凌法治教育指引”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校园欺凌类案件的审判及调研情况,总结相关案件涉及的共性问题,从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家庭及学校等角度,于18日发布“应对校园欺凌法治教育指引”。
其中指出、家长可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
(一)家长应注意观察自己的孩子是否有以下欺凌者特点
1、攻击性强或者容易激怒
2、特别在意自己的受欢迎程度,喜欢主导和控制别人。
3、家庭不和谐或父母疏于管教;
4、恶意猜测他人;
5、难以服从纪律;
6、认为暴力是有效的手段;
7、结交的同学、朋友中有欺凌他人者。
(二)假如自己的孩子有以上表现,家长应注意防范是否存在欺凌他人的行为,并注意做到以下五点加以引导
1、合理明确的规范。让孩子了解什么是暴力行为,它是非法而且是不被允许的。
2、多关怀少暴力。教导孩子时,多沟通少打骂,改善亲子关系,增加亲子互动,可有效察觉孩子问题。引导他们远离有关暴力的媒体资讯、电视节目与电子游戏内容。
3、鼓励正向的社交技巧。积极地教导及示范正向的社会技巧,如接纳、关怀与尊重等。
4、增进亲师沟通联系,积极处理暴力事件,言传身教,使孩子明白应当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
5、与专家合作。家长与学校应密切合作,必要时也可寻求心理辅导专家的协助,以矫正孩子的暴力行为。
(三)家长应注意观察自己的孩子是否有以下被欺凌现象
1、看起来沮丧或焦虑,但回避说清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2、身上出现不明的伤口或瘀清;
3、学习用品或衣服常莫名毁损;
4、学业明显退步,找借口不去上学;
5、经常要求额外的零用钱;
6、经常头痛、失眠与做恶梦。
(四)假如自己的孩子有以上表现,家长应注意防范是否存在受到校园暴力欺凌的情况,并注意做到以下三点加以引导
1、鼓励孩子说出心事:当孩子遭受暴力时,给予他支持,支持并帮助孩子依法维护人身和财产权利,并让他知道做错事的人是暴力实施者而不是他,勇敢的说出心事与遭遇。
2、教导孩子如何面对暴力行为:教导孩子以坚决果断的态度来面对,比如说离开现场或向大人求助,但应避免以少敌多,激化冲突。
3、增进人际关系:教导孩子正确的社交技巧,改善人际关系,结识更多朋友,不仅可减少被欺凌的机会,也可抚平被欺凌所造成的伤害,避免再次被欺凌。
学校可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
注意以帮助者的角色与理性的态度来处理暴力行为,提供学生为其行为辩护的机会,从而引导其了解自己的行为是否适当,进而学习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有助于了解整个事件的过程。因为暴力行为有的是源自于家庭暴力者角色的模仿、有的则是反击性暴力,因此进行教育和疏导时,应当顾及个别差异,采用适当的策略,并给予适时的支持,避免激化矛盾,达到良好效果。
学生可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
遭受校园暴力怎么办?
尽量避免直接冲突,可伺机向经过的其他成年人求助,并设法尽快离开侵害人,在校立刻报告老师,离校则立刻告知父母,由父母为自己依法维权,侵害严重的要同时报警并保留证据。
想要欺负同学怎么办?
首先要认识到这是非法行为,会给自己的同学带来痛苦和悲伤,会让父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自己可能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其次试着转移冲动,改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比如听音乐、运动等,或者向自己的父母、朋友和老师倾诉一下自己的情绪,寻求开导和帮助。
如果有人叫自己一起欺负别人,要拒绝,避免沦为帮凶。
看到校园暴力现象怎么办?
不围观、不哄笑、不拍摄、不跟随,避免鼓励施暴者更加亢奋,要主动通报成年人或者报警求助,才可以预防事件再发生,可以进一步保护包括自己在内的更多同学不成为下一个被侵害对象。
树立正义感和法制观念,建立同理心和同情心,团结一致抵制校园暴力。(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时满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