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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法官收藏整理法律文书27年 见证中国法制化进程

2018-05-29 14:03 作者:刘岱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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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27年的“特殊收藏” 见证法制进步

平度法官纪小令自1991年开始,整理装订了3000份法律文书

“这一摞是上世纪90年代的,那摞是最近这10年的。”5月28日,平度市人民法院法官纪小令向记者展示他收藏的“宝贝”。自1991年开始的27年里,纪小令将自己主审的3000余件法律文书,一一装订成册,精心收藏下来,并时时翻阅。这些文书,不仅记载着他个人成长的足迹,同时也成为我国科学立法、严格立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制进步的生动见证,成为中国法制化进程的一个缩影。

走进纪小令家中的书房,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书桌上的两堆“卷宗”。众所周知,卷宗是不允许在家中保存的,可眼前一册册装订得跟卷宗一个模样的东西是什么呢?走近一看,每册“卷宗”封面印有“纪小令法律文书集锦第X册”几个大字。好多“卷宗”都已经变旧,纸张已经泛黄。我国法律规定,无论公开审理的案件还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时都一律公开宣判。所以,宣判后的法律文书,不再具有保密性,自然是允许收藏的。

平度法官纪小令和他整理的法律文书

纪小令收藏的法律文书,是他任法官27年来主审的案件中,自己亲手拟稿撰写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等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通常都有数份,在案件结案后,只需一份与案宗一并归档保存。这时,纪小令就会留出多余的一份用来收藏。自1991年初任法官,他便开始了这项特殊的收藏,一直坚持到今天,积攒得多了就装订成册,至今共装订了52册,法律文书3000余份。

“不同年份的法律文书,记载着不同时期的法律规定,体现着不同岁月的执法水准。主要表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逐步完善,司法水平逐步提高,公平正义进一步落实。”纪小令拿出两份不同时期的离婚案文书告诉记者,离婚案件中昔日规定,婚前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经过一定年限后,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参与分割,由此社会上产生了不少心术不正的离婚专业户,专门骗取他人财产。修改后的现行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何时离婚,永归一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交通肇事案和司法鉴定案的对比进步在纪小令的法律文书中也有体现:交通肇事案件中,昔日同一肇事车辆上死亡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不一,且差别悬殊。民间出现“同命不同钱”说法,社会影响极坏。现行的法律规定,同车死亡,标准一致,一视同仁。昔日当事人一方私自选择的鉴定机构做出的司法鉴定结论,法院认可其效力,出现司法不公现象。现规定,当事人一方选择鉴定机构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其鉴定结论法院不予认可。

纪小令说:“收藏法律文书,不是为了将其束之高阁,而是经常翻阅。翻阅不是为了回味故事,而是为了提高办案水平。”他尤其注重阅读判决书中“本院认为”的部分,因为那是说理部分,对外代表着一个法院的司法水准,对内体现着一个法官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前后法律文书对比,从中找出差距,发挥长处,弥补短板,确保自己今后不但要提高办案数量,而且更要提高办案质量。27年来,纪小令先后获得六个“办案能手”称号,至今一直是平度市人民法院获得“办案能手”称号数量最多的法官。(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记者 刘岱 通讯员 谭晓鹏 孙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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