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政府发布《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对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管理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根据《通告》,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自5月30日0时至6月11日24时全部禁止通行,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自6月6日0时至6月11日24时未经批准禁止通行。6月8日20时至6月10日24时,青岛市小型客车单双号限行。
青岛市核发号牌(鲁B、鲁U号牌)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自6月6日0时至6月11日24时未经批准禁止通行;青岛市核发号牌小型客车(指核载10人以下的载客汽车),自6月8日20时至6月10日24时,实行单双号限制通行,单日允许车牌尾号(指车牌号码中阿拉伯数字的最后一位,下同)为奇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禁止车牌尾号为偶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双日则相反;外地核发号牌小型客车自6月8日0时至6月10日24时、其他机动车自6月6日0时至6月11日24时,未经批准禁止通行。以上限行区域均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胶州湾隧道,胶州湾大桥,G22(青兰高速)高新区收费站以东路段,G20(青银高速)即墨收费站以东路段,G2011(青新高速)即墨西收费站以南路段,S19(龙青高速)龙泉收费站以南路段。
6月9日接送高考考生的小型客车,可以通过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交警大队申领高考车辆通行证,持高考车辆通行证的小型客车6月9日不受单双号通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