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1人获博士后科学基金奖励
每人奖励10万元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6月11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公布的第11批特别资助名单公示结束。在该名单上,青岛有21人获得奖励,其中81%来自青岛的高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旨在资助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促使他们在科研工作中完成创新研究,并迅速成长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复合型、战略型和创新型人才。基金资助形式分为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两种,面上资助强度划分为5万元和3万元两档;特别资助是对在站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我市此次入选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特别资助的科研人员绝大部分来自高校,包括中国海洋大学5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3人、山东科技大学3人、青岛大学4人、青岛科技大学1人、青岛理工大学1人;还有3人来自科研院所,包括中科院海洋研究所2人、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1人;另有1名博士后来自企业,是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的研究人员。(记者 王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