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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青岛发布城市防汛蓝色预警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018-07-10 09:09 作者:朱颖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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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7月10日讯(记者 朱颖)根据《青岛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青岛市城市防汛办决定自今日8时10分起发布城市防汛蓝色预警,并启动城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市防汛办值班电话:82861802,82879534。

青岛市气象台07月10日07时55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目前我市崂山区、黄岛区、即墨区及近海海域已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预计今天上午降雨仍将持续,请注意防范。

根据《青岛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决定自2018年07月10日08时10分起发布城市防汛蓝色预警,并启动城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为做好本次降雨的应对工作,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和市民出行安全,请各城市防汛责任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各单位要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员在岗值班备勤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市区重点积水点视频监控及警示系统全部开启,各防汛责任单位(部门)要安排防汛队伍提前做好黑龙江路合肥路口、杭州路海岸路、兴隆一路铁路桥等重点积水部位、下沉式铁路桥、城市快速路等位置进行防汛应急备勤,封路、警示、强排等物资设备提前检修、到位、备勤,其中水务集团排水公司要对重点位置提前更换透水井盖、加装防坠网;市政空间开发集团要对胶宁高架、杭鞍高架等快速路桥排水设施提前进行疏通,确保排水畅通,必要时实施积水强排;各区市城市防汛主管部门要根据辖区降雨实际,做好防汛调度与处置,保障辖区安全有序运行。

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要根据雨情做好在建工地、危旧(漏)房屋、地质灾害的预防预警工作,确保安全;城市户外广告、园林部门要组织做好降雨期间广告设施、行道树等的防风、防雷工作;其他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降雨应对工作。如有突发事件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城市防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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