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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安委会督导组来青 对巡查发现问题“回头看”

2018-07-11 14:50 作者:江东旭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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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7月11日讯(记者 江东旭)7月10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督导组来青对我市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核查,此次核查将持续至7月13日。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省政府安委会将成立四个督导组,对济南、青岛、烟台、济宁4市政府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巡查“回头看”督导工作,核查今年3月份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每个市抽查2-3个市直部门、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县(市、区)。抽查县(市、区)时,至少抽查1个县(市、区)部门、1个乡镇(街道)、1家企业。此次督导将以巡查发现的政府及部门层面问题清单、企业层面问题清单为依据,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企业等方式,重点督导以下内容:对涉及体制机制、机构编制等需要长期推进整改的问题,各市政府是否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并严格督促整改,整改期间的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长效工作机制是否形成;对政府及部门层面已整改完毕的问题,是否举一反三,对行业、系统、领域内同类问题开展深入排查,全面加强整改;对企业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是否组织了复查和验收,做到隐患清零;企业对存在的风险点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控;责令处罚的企业行政处罚是否落实到位。

青岛市安委办要求,各单位要对照有关通知认真梳理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整改台账的档案资料,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追溯,确保“回头看”核查无漏项无疏漏。涉及体制机制、机构编制等需要长期推进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并严格督促整改,确保将安全生产巡查成果转化长效工作和保障机制。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消极应付,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将根据省政府安委办的问责意见移交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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