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8月14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的男子王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黄岛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而这起案件竟然是因跳广场舞时音响“分贝”高低所引起的。
今年5月30日的晚上,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村镇理务关村中心广场上,有两拨村民在跳广场舞,他们各自占据广场的一部分。后来,双方都因为对方的音响声音过大而互相指责,王某的妻子周某和另一名妇女刘某争吵较为激烈,之后两人发生了推搡。5月31日晚,王某担心妻子再与别人发生冲突,就陪同一起到广场。不料周某与刘某再次因为音响“声贝”问题发生争吵,并开始撕扯,王某怕妻子吃亏,冲上前去拽着刘某的胳膊将其拽倒在地,并朝刘某左脸部处捣了一拳,致使刘某受伤。
理务关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进行调查,后经法医鉴定刘某左眼处及颧骨处的伤情构成轻微伤,王某被依法治安拘留。8月14日,刘某右手臂的伤情鉴定最终结果出来,右桡骨及右桡骨头骨骨折构成轻伤一级,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当前正是夏季,活跃在城市、农村广场上的广场舞队非常多,广场舞音响往往声音多样,多半是铿锵、霸道的“高分贝”,由此引发的噪音扰民问题也很多,并且容易因此引发冲突,甚至造成伤人案件。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跳“广场舞”自娱自乐的时候,要尽量避免因为“争地盘”“比高音”等问题引发争端。(记者 薛华飞 通讯员 齐林新 徐秀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