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27日讯(记者 江东旭)近日,有网友通过新闻网一次办好问卷调查平台反映,自己是驻青央企的员工,2016与2017年两次办理夫妻投靠落户未果,希望能够尽快办理好自己落户问题。
2017年山东省社会保障事业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肖先生供图)
记者随即联系了爆料网友肖先生,他说自己1998年参加工作,当时把户口落在公司注册地的集体户上。2016年想把户口落到对象买的房子里,办理落户时被要求开具“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因自己所在的公司是驻青央企,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都在山东省省直社保账户上缴纳,省社保事业局只能开具社保缴费证明,但落户地派出所不认可此文件,前后折腾了两年也没办成落户。
肖先生向记者展示的,当时(2016—2017年)派出所认可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根据肖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电话咨询了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肖先生反映的这种情况在2016—2017年确实存在。市公安局根据基层派出所的反映,已经简化了这方面的流程。目前夫妻投靠落户已不需要当事人开具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只需要双方申请人携带不动产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前往派出所办理即可。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了肖先生曾申请办理落户的派出所。派出所户籍民警聂警官表示,目前夫妻投靠办理落户已不需要出具“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了。
户籍大厅张贴的最新落户流程。
随后,记者电话咨询了市公安局户政处关于个人户口在集体户上,办理夫妻落户需要注意的细节。户政处民警告诉记者,个人户口在集体户上的落户申请人,应当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个人集体户单页原件,不必再到集体户户籍所在的派书所开具户籍证明。需要强调的是,个人集体户单页原件务必保存好,一旦丢失补办起来比较费时。
附:最新落户流程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