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次收受、索要现金、银行卡、房屋等财物折合人民币781万余元。如此疯狂的受贿犯罪,竟发生在本应是纯净之地的“象牙塔”内....
庭审现场
任廷琦
针对我国原子分子物理的现状,他曾带领团队开展研究工作,成绩斐然,被评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他38岁任副厅级干部,42岁官至正厅级,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是山东科技大学原子分子物理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然而就是这样一名头顶诸多光环的专家学者,却利用担任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近日,山东科技大学原校长任廷琦被山东省泰安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80万元。
主政三校风光无限
任廷琦,1960年10月出生,山东牟平人,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7月,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物理系理论物理专业。因学习成绩优异,被组织分配到莱阳农学院任教。
早年的任廷琦好学上进、勤于研究,在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同时,致力于原子与分子物理、凝聚态物理等领域的科研工作,曾主持和参与完成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山东省基金课题和山东省教委应用课题。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80余篇,其中26篇被SCI收录。获得多项科技奖励,被评定为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从2003年10月开始至2017年11月落马,任廷琦先后担任烟台师范学院院长,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山东科技大学校长等职务。
贪腐官员在庭审中经常说的一句话是“穷怕了”,而任廷琦好像不在此列。据任廷琦说,他从小生活不能说是锦衣玉食那也是衣食无忧,当老师以后家里从来就没有缺过钱。
工程项目成“聚宝盆”
2005年3月,烟台师范学院准备建设学生公寓和餐厅。为了顺利承揽到这两个工程项目,建筑公司老板马某来到时任烟台师范学院院长任廷琦的办公室,一番寒暄后把一张存有1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递到了任廷琦的手上,请他给予帮助和照顾。任廷琦接过银行卡,爽快地答应会积极帮忙。正是从这次开始,任廷琦由一名学者型大学校长,一步步走向贪腐的深渊。
任廷琦受贿的“大头”发生在工程基建领域,而“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放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2016年4月,曹某为感谢任廷琦的帮忙,使其在山东科技大学承包的工程项目相关款项及时拨付到位,把事先准备好的100万元现金放在白色泡沫海鲜盒内,安排专人送到任廷琦家中。当任廷琦打开送来的海鲜盒,看到整整齐齐码着的100万元现金时,多少有些吃惊和胆怯。于是,他赶紧给曹某打去电话说:“钱太多了吧?”曹某却安慰说:“放心吧,没事的。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胆怯心理最终没能战胜金钱的诱惑,任廷琦紧接着就把100万元现金放进了卧室的保险柜内。据统计,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任廷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曹某承建的工程项目款项拨付提供帮助,先后15次收受或索要曹某给予的钱款,合计人民币310万元。
2016年6月的一天,在收下工程承包商于某给予的10万元感谢费后,任廷琦竟然对于某说,此前曹某为感谢其提供的帮助,曾送给自己100万元,而承建同样的工程,于某却给这么少,简直是打发要饭的。此后,他便变着花样地多次向于某索要现金。
据统计,2014年11月至2016年4月,任廷琦为于某的合作单位承揽山东科技大学人才公寓土石方及基坑支护项目、人才公寓二标段提供帮助,先后12次收受或索取于某给予的人民币、美金、购物卡、房屋装修和家具购置等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4万余元。
调换专业当“提款机”
坐在高校管理者的位子上,任廷琦不仅利用学校的基建项目收受承包商的钱财,还将学生入学、调换专业等都变成自己的“提款机”。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3月至2010年8月,任廷琦帮助烟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烟台师范学院南区5号楼学生公寓和北区学生餐厅、鲁东大学生化教学实验楼工程,并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的女儿、马某朋友的儿子顺利考入曲阜师范大学并调换专业提供帮助,先后10次收受、索取马某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2万余元,其中包括一套价值64万余元的住宅。
“因为招考的艺术生和体育生的文化课分数较低,先将艺术生、体育生录取到学校后,再利用校长职权,指使有关人员将学生转到其他专业。按照正常录取的分数线,这些考生是绝对考不上所转专业的。”任廷琦在庭审中供述说。
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廷琦在担任山东科技大学校长期间,为范某女儿能到山东科技大学工作、考取山东科技大学事业编提供帮助,先后6次索取或收受范某通过刘某给予的37万元感谢费。
为掩盖犯罪机关算尽
2012年,于某花费30余万元为任廷琦装修了位于青岛的一套房产。任廷琦为了掩人耳目,在装修完工后,让于某给自己30万元现金,然后再把这30万元存回到于某的账户上,这样一来,就“形成”了30万元装修款是任廷琦如数支付的“事实”。
庭审中,任廷琦辩称,涉案款项中有一部分金额是借款或正常的人情往来,并非受贿所得。他之所以敢在法庭上提出如此辩解,是因为他早就“有所准备”——在实施受贿犯罪的过程中,为了模糊概念、掩盖事实,他真是动了不少“心思”。
法院经审理认为,任廷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任廷琦具有索取贿赂的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任廷琦归案后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索贿、受贿事实,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80万元,并对其受贿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悉,此案为山东省监察委移送司法机关的第一案,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在提起公诉前,就做足了功课。庭审从2018年8月15日上午9时开始一直到结束,任廷琦大部分时间都在低头聆听。在庭审最后陈述时,他表示认罪服法。
检察官说案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赵文涛:
任廷琦从一名学者型大学校长,一步步堕落为贪图钱财、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深刻剖析其违纪违法主要表现和思想根源,对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高校领导干部修身律己、慎独用权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意大利诗人但丁说过:“一个知识不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全的人却难以用知识去弥补。”由此可见,知识固然重要,但领导干部有才无德更可怕。中华民族历来崇尚道德,也最需要道德高尚的有知识的人。领导干部如果在修身律己中忽视道德的修养,即使学富五车、满腹经纶,也只会因腐败堕落留下骂名。
有才无德,其行不远矣!反思当前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腐败轨迹,大多数人的问题都是出在了“德”的缺失上。为政以德,正心修身。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知古鉴今、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规矩、守戒律,决不能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成敛财聚财的筹码,更不能忘记组织的信任和重托,无法无天、胆大妄为、滥用职权,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巨大损失,葬送自己的美好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