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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快递服务车辆统一编号 驾驶员考试合格后上岗

2018-10-13 08:16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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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车辆统一编号 驾驶员考试合格后上岗

青岛印发《通知》加强快递服务车辆规范管理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青岛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快递服务车辆规范管理的通知》,将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责”的原则,坚持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相结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解决快递末端投递“最后一公里”难题,提升行业运营管理水平和自律能力,积极构建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和寄递服务环境,推动邮政业更好地服务“平安青岛”“美丽青岛”建设。

根据《通知》,寄递企业要按照标准对快递服务车辆进行统一编号,加强标识管理。单独设置车辆停放、充电和维护的固定场地,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驾驶员在上岗前须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完善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每季度培训不少于一次,并记录存档。寄递企业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定企业交通安全考评办法,细化各项惩戒措施,对发生交通违法、有责任交通事故等情况的驾驶员要按照安全责任书或合同约定予以严肃处理。

快递服务车辆实施分类管理。将寄递企业运输邮件(快件)时使用的车辆,按照车型及用途分为三类:跨省市运输邮件(快件)的大型货车、城市内中转配送的小微型厢式货车以及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其中对符合标准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施总量调控和统一管理,发放编号牌,规范上路通行。

公安、邮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快递服务车辆联合监管机制,从寄递企业开展宣传教育、追查违法事故、建立驾驶员档案等方面制定考评办法,严格惩处措施,提升联合管控效果。不定期对寄递企业和快递服务车辆进行联合安全检查,大力查处非法改装车辆和超载、闯禁行、违反规定停车等行为,逐步建立快递服务车辆违法情况通报制度。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在全市邮政行业开展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规范三轮车的技术参数、外观形象、编号原则、管控措施以及退出机制等,实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专人、专车、专用”规范化管理。

要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鼓励引导寄递企业积极选用绿色新能源货运汽车进行快递道路运输和末端配送,切实推进快递服务车辆的标准化、厢式化,实现绿色环保发展。研究制定配套扶持政策,在车辆通行及停靠、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记者 薛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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