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2月22日至5月22日,中央第七巡视组对山东省委进行了巡视,并将青岛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纳入巡视监督范围。7月13日,中央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坚决有力抓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
中央第七巡视组反馈的情况和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精准深刻、切中要害、令人警醒。中央巡视组向山东省及青岛市反馈巡视意见后,青岛市委始终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卡紧压实责任,坚持立行立改,推动整改工作迅速、扎实向前推进落实,同时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深化标本兼治,努力达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整改效果。目前,按照既定工作目标,各项任务已整改到位或已达到进度要求、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和省委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四个服从”“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最直接检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对向山东省反馈的问题,做到主动认领、深入自查整改,对向青岛市反馈的问题,做到照单全收、彻查根源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8月9日,青岛市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常委班子及常委个人主动认领反馈问题,坚决扛起整改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深化思想认识,分析解决问题。
(二)扛起责任抓整改。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将中央第七巡视组对我市提出的3个方面重点问题,细化分解为25项具体整改任务;对中央巡视组向省反馈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主动认领5个方面、15项具体整改任务。汇总形成40项具体整改任务,逐条确定责任市领导、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制定出台了市委《关于做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关于中央第七巡视组〈关于巡视青岛市的专题报告〉整改落实方案》《关于〈中央第七巡视组关于巡视山东省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分工方案》。同时,各位常委同志对照反馈意见,带头落实整改,分别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以重点问题的整改实效,带动整改方案全面实施、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
(三)立说立行抓整改。第一时间接连召开2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山东省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刘家义在省委常委会会议上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我市巡视整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及时成立青岛市委做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监督组、问责组、线索核查组、制度建设组等5个专项工作组,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以及专项工作组工作职责,对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反馈流程、档案管理、工作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力量,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打下坚实组织基础、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接连召开市委巡视整改专题调度工作会议、市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召开彻底清除孙政才、令计划恶劣影响专题市委常委会会议,切实抓好具体整改任务的落实。
(四)强化督查抓整改。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对照这次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以及2014年中央巡视反馈意见、2016年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一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施整改情况周调度、周督查,切实抓好监督落实。深入开展巡视整改集中监督检查,成立4个监督检查组,重点围绕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工作台账建立情况、整改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分赴各区(市)和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坚决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到位见效。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探索形成了分工负责审核、梳理发现问题、集体分析研判、汇总形成台账、向牵头单位和相关配合单位反馈意见的监督检查“五步工作法”,对存在问题及时约谈相关领导,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检查工作实效。
二、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巡视整改落实见底到位
按照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和省委部署安排,围绕推进落实省巡视整改责任分工和青岛市整改工作,坚决抓好巡视整改落实,要求9月10日前或两个月内(从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之日算起)完成的整改事项均已完成;属于长期任务的整改事项,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中央第七巡视组关于巡视山东省的反馈意见》有关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1.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问题,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突出抓建章立制、抓理论学习、抓实践结合,不折不扣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青岛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1)着力解决学习“应景化”,学用“两张皮”问题。一是强化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青岛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关于全面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工程的实施意见》,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作为主要学习内容。7月至9月,全市1123个党委(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729次;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44356次,638879名党员参加,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强化集中学习。对近年来党内集中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党内集中教育的基本情况及经验启示》,并在《党建研究(内参)》刊发。8月9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重点围绕第五专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行学习研讨。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副市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集中自学、深入思考、研讨交流,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举办全市镇(街道)党政正职政治理论提升专题培训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进基层群众,更加深入人心。三是强化常态化学习。下发《关于进一步增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培训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的通知》,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体系,按“1+X”框架设置市委党校教学专题,组织开发了8门相关课程。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编发5期学习材料清单,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不同学习内容,编发学习自测题、思考题,在全市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集中测试工作,以考促学,进一步增强学习实效。
(2)着力解决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扛起落实责任。市委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围绕8个方面内容提出36项具体措施,逐一明确了任务分工、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坚决推动工作落实。起草《贯彻实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努力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青岛发展的生动实践。二是深入查摆整改。印发《关于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深刻检视、逐项查摆、逐条回应,并派出督导组,全程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加强督促考核。印发《中共青岛市委加强党的督促检查工作促进工作落实实施办法(试行)》以及《2018年度青岛市综合考核办法》《关于推进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落实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工作督查、考核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开展全市综合考核五大发展方面、22项定量指标上半年完成情况调度分析,并对各区(市)优势劣势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题分析报告,通过及时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3)着力解决政治生态净化任务艰巨繁重问题。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彻底肃清孙政才、令计划的恶劣影响,坚决做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严厉查处两面派、两面人,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真正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将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问题纳入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纳入选人用人巡察检查工作重点内容,组织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单位)全面开展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推动全市政治生态净化优化。三是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坚持把功夫用在平时,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库,深入研究分析干部德才表现特别是政治表现,将其作为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醒函询诫勉工作的通知》,全面掌握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切实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4)着力解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主动认领问题,制定落实方案。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识形态5个方面13个问题,制定了33条整改措施,印发青岛市《对中央第七巡视组〈关于巡视检查山东省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的整改落实分工方案》,组织召开巡视反馈意识形态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和调度会议。二是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联动和管理合力。8月9日,在市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常委班子及常委个人带头就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截至8月底,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按照要求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查工作制度建设,制定青岛市意识形态重要阵地管理、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制度规范。开展对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的备案整理工作。从今年起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列入干部提拔考察和日常考察重要内容。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将意识形态课程纳入2018年市委党校秋季学期主体班次教学计划,专门开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与对策》两门课程,实现重点主体班次意识形态教育全覆盖。
2.聚焦选人用人风气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事业为上、人岗相宜的用人导向,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结合巡察扎实开展选人用人检查,持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5)着力解决用人导向问题。市委制定了《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大力倡导有为才有位,破除论资排辈和平衡思想,及时发现、合理使用担当作为的好干部。选拔一批年富力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充实进部分市直部门、市直企业党政领导班子,从全市选拔领导经验丰富、担当作为突出、认可度高的正局级干部担任城市管理、安全监管等重要部门主要负责人,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推进干部“下”的常态化,严格问责问效,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及时调整,形成震慑效应。对市政府侨办、青岛仲裁办等党的领导弱化、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免职,并给予纪律处分,在全市予以通报。坚持“凡提四必”,突出“关口”前移,落实向市委推荐干部由单位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市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对市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选拔任用从严审核、从严要求、从严把关。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考察工作的几点要求》,突出政治素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担当作为情况、生活圈社交圈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的考察,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6)着力解决选人用人风气问题。突出担当作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让“跑官要官”、投机取巧者没有市场。坚持把从严管理监督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畅通12380信访举报渠道,对收到的反映“跑要”之风、买官卖官方面问题线索快速处置、快速核查,对查实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结合市委第五轮巡察,开展选人用人巡察检查,成立4个专项检查组,对14家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将“跑要”之风、买官卖官等方面问题列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开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选拔任用过程集中倒查工作,对存在“跑要”之风、买官卖官等问题的干部进行严肃查处。畅通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之间行贿买官人员信息沟通机制,对涉及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强化警示教育,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2起买官卖官典型案例的通报》,教育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
(7)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印发《关于强力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的通知》,指导各区(市)逐村逐社区找准问题症结,逐一明确责任主体、整顿措施和完成时限,采取强力措施整顿推进。完善区(市)、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联系帮包制度,从市、区(市)选派16名优秀机关干部到工作基础薄弱村担任党组织书记,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力量。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回头看,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落实帮包责任,完善整顿措施,通过选派“第一书记”等方式进行集中整顿。建立月调度和督导调研机制,对重点区(市)、镇(街道)、村(社区),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开展实地督导调研。对7个区(市)进行一对一调度,约谈了24个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指出存在问题,完善整顿措施,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压实整顿责任。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出台《2018年度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清单》,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市直机关落实党建责任制30条整改措施推进图》,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7月至9月,全市各级举办基层党建工作相关业务培训班425次,培训干部9162人次,不断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理论素养。
3.聚焦“四风”问题仍然突出,作风建设任重道远问题,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8)着力解决会议多、文件多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和文件工作提高会效文效的通知》,就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和文件质量、规范请示报告件报送办理等提出17项具体措施,结合巡视整改,认真执行落实。对市级机关会议中心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进行检查维护,进一步增强主(备)用视频会场能力,满足日益增多的视频会议需求,减少基层“跑会”,进一步提高会效。
(9)着力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8月15日,召开市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青岛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规范》《青岛市脱贫攻坚进位争先“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实施规范》严格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明确了针对区(市)和行业部门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推动脱贫攻坚责任和任务落地落实;《实施方案》计划在遍访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同时,开展大排查,对有关信息实施动态调整。8月22日,召开全市脱贫攻坚进位争先“百日会战”动员会,对提升脱贫攻坚质量进行动员部署。8月28日,召开美丽乡村建设现场会,部署精准脱贫工作,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贫困人口脱贫全程纪实,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实”起来。通过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进村入户、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7月至9月,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1起,处理43人,党纪政务处分29人。3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起8人。
4.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问题,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政治责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10)对纪委执纪审查方面问题。一是抓制度规范。严格按照《青岛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暂行规程》,规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制定《青岛市纪委监委机关初信初访办理工作规范(试行)》《青岛市纪委监委机关信访举报件复查复核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访举报办理工作。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机关案件移送审理工作规范、提前介入审理党纪政务案件工作规范、证据审核及非法证据排除工作规范,提高质效。二是抓线索管理和督办。认真做好问题线索的受理登记、编号分类、扫描留存、录入台账、提处置意见等工作。每月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汇总,调度办理情况,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等重要问题线索重点督办。推进问题线索管理与督办信息系统研发工作,实现线索网上流转、全程留痕、自动督办。三是抓中央巡视移交和反馈问题线索提速办理。截至8月底,已全部办结,党纪政务处分364人,组织处理223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四是抓责任压力传导。市纪委监委印发《2018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分析情况通报》,通报工作情况,提出明确要求。严格落实《青岛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自办案件“零立案”分析报告制度》,对自办案件“零立案”的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直单位纪委、所辖街道“零立案”的区(市)纪委每月必督,形成分析报告,传导责任和压力。五是抓执纪审查质量提升。根据省纪委部署要求,对全市2017年以来的案件进行了全面自查,对市纪委自办案件、区(市)纪委案件中免予纪律处分、立案后撤销的案件以及留置案件进行了摸底检查。总结前期开展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检查情况,列出相关问题并建立台账,向相关单位进行了反馈。
(11)对“软”问责多、“硬”问责少问题。一是深入分析研判。组织对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开展党内问责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形成了《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开展党内问责情况分析报告》,深入查摆了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责不主动、问责不精准、问责不聚焦及问责工作不平衡等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主体责任不落实、问责意识不到位、基层权责不匹配、问责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原因,研究制定对策措施,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问责工作。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将问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计分办法》,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的坚决予以扣分,以严格考核促进问责落实。三是强化工作规范。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的问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问责总体要求、问责主体、问责情形、问责方式,进一步规范问责问题线索办理、问责启动、调查核实、责任认定、问责决定作出等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问责情况汇总统计、分析研判、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问责落实,拟于近期印发实施。四是加大问责力度。7月至9月,各级共查处党内问责问题50起,问责党组织4个、党员领导干部66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20人。各级先后8次通报曝光12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党组织5个、党员干部10人。
(12)对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一是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总基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定不移、精准有序,坚决减存量、遏增量。二是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把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结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早发现、分类处置、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7月至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数同比增长26%,其中运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43.3%、39.4%、9.5%、7.8%,监督执纪逐步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13)对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一是畅通问题举报渠道。在“廉洁青岛”微信公众号开设“微举报”,在市纪委监委外网网站设立网络举报专区,由专人负责举报件的接收、办理;进一步畅通12388专项举报电话,每天由专人负责接听、处理;发挥新媒体技术和“大数据”平台的作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网络舆情信息处理机制;在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新增加1个接访窗口、1个接谈室、3名接访人员;各区(市)纪委监委进一步畅通“微腐败”问题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二是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解决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问题专项行动,对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办理中央纪委转办件和中央巡视组转办件中涉农问题线索及复查复核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从中央第七巡视组转交的信访举报中,筛选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线索403件进行重点督办,目前已全部办结,查实29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5人,组织处理140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案件,目前已查处4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6人,其中查处“保护伞”案件7件,涉及人员27人。8月27日、31日,市纪委监委分两批次通报曝光了莱西市望城街道田格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李晓庆涉黑涉恶及有关党员干部为其充当“保护伞”,市北区台东街道台东六路社区党员李学跃涉黑涉恶及有关党员干部为其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涉及党员干部20人,着力营造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强大声势。
(14)对巡察工作的差距问题。认真落实《中共青岛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扎实推进市委巡察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巡察工作。印发《关于完善市委巡察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规范完善巡察与纪检监察、信访、审计、政法、宣传和组织部门的协调协作机制。印发《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来源渠道、了解过程、政策依据、经办人员全程留痕。完善巡察反馈、情况通报、巡察移交、整改公开等机制。坚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制度,坚持向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通报制度。制发巡察建议书,对巡察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修订青岛市《政治巡察监督重点及突出问题表现》清单,提高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对10个区(市)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门督导检查,发现5个方面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研究推进加强巡察机构建设,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全市巡察干部培训班;印发《青岛市委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工作规范》和《关于对市委巡察组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情况进行巡察后评估的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市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评价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5.聚焦巡视整改存在做表面文章现象问题,结合这次中央巡视整改工作,强化对2014年中央巡视和2016年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确保巡视整改实效。
(15)着力解决落实2014年巡视和2016年巡视“回头看”整改方面问题。专门成立整改监督检查组,对2016年以来巡视巡察移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被巡察单位办理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对账,及时发现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坚决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印发《关于持续深入抓好2014年中央巡视和2016年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召开中央巡视整改工作“再回头看”部署会,成立整改监督检查组,加强整改落实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见底到位、取得实效。
(二)《关于巡视青岛市的专题报告》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1.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乡村振兴、经略海洋、推动高质量发展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我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1)着力解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走在前列”工作总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党中央改革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围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战略部署,重点推进国企国资、产权保护、财税金融、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对外开放、生态文明等关键领域改革,着力攻坚阻碍经济发展的难点,消除群众反映的痛点,疏通影响社会和谐的堵点,培育示范带动的亮点,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制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谋划重大改革举措的意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专项小组重点改革专题研究制度》《2018年领导牵头抓改革督察责任分工》等制度文件,确定23项重点改革督察项目,17位市级负责同志带头抓谋划、抓落实。在2018年度改革考核方案中,增加改革超前谋划事项分值比重,市委全面深化改革8个专项小组都制定了本领域超前谋划改革的工作方案。二是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打造“956”产业新体系(即:做强做高现代海洋、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等九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五大新兴未来产业,改造提升食品饮料、橡胶化工、现代农业等六大传统支柱产业),成立20个产业推进工作专班,制定世界500强企业与“独角兽”企业招商计划名单。8月31日,召开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国际海洋名城建设推进大会,对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和经略海洋工作进行再谋划、再部署、再落实。三是加快建设国际海洋名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略海洋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蓝谷、青岛高新区等重点功能区为依托,以海洋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等高端创新平台为引领,建立总投资2518亿元的海洋产业重点项目库,入库重点项目124个,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建设国际海洋名城。
(2)着力解决传统产业占比较大,新兴产业比重偏低问题。一是推动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开展以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为主攻方向的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重点对接服务100户大企业,跟踪推进100个左右重大技改项目。二是着力培育新兴产业。实施“双百千”行动和“一业一策”计划,着力构建以新兴产业、新动能为主导的产业体系,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三是大力推进“双招双引”。组织开展“千企招商大走访”活动,建立现代产业精准招商重点项目库,入库项目502个;出台《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大力引进高层次、高精尖、急需紧缺型人才,目前人才总量达到180万人,为我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供有力支撑。
(3)着力解决“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城市方面问题。加快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印发《青岛市政务服务“一窗式”改革运行规则(试行)》,8月20日“一窗式”综合受理平台正式运转。
(4)着力解决辐射带动效应不明显方面问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的总要求,紧紧抓住成功举办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带来的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围绕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目标,明确提出突出创新引领、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紧紧抓住创新这个“牛鼻子”,奋力把青岛建设得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落实一三三五工作思路,坚持“一个率先”,更加自觉地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走在前列”的要求,做到率先走在前列;找准“三个坐标”,在全省坐标中努力当好全省经济发展的龙头,在全国坐标中努力争创国家中心城市,在全球坐标中努力建设国际海洋名城,进一步明确城市发展定位;聚力“三个提升”,提升思想境界、提升工作标准、提升责任担当,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做到“五个突出”,突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全面深化改革、突出扩大对外开放、突出新旧动能转换、突出以人民为中心,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书写新时代青岛发展新篇章。一是在扩大开放上走在前列。加快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该示范区建设方案已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起草制定《青岛市深度推进上合组织国家区域合作交流行动计划》,同时以此为牵引,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着力打造面向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的对外开放新高地,切实发挥青岛对外开放前沿阵地作用。二是在推动军民融合上走在前列。积极发挥青岛军民融合优势,按照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推进的要求,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着力在体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上树立标杆,力争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是在推动乡村振兴上走在前列。以推进“五个振兴”为抓手,编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出台提升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示范村品质“二十条”,88个示范村实现整村开工,达标整村完工699个,省级美丽乡村达标率达到57.2%。四是在放大峰会效应上走在前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对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圆满成功举办重要指示精神,先后4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谋划利用好峰会成果;8月31日,召开青岛市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服务保障工作总结大会,进一步总结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服务保障工作,部署做好后峰会时代各项工作;起草制定《关于放大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效应推动青岛率先走在前列的意见》,不断放大峰会效应,释放峰会红利。
2.聚焦砥砺奋进、干事创业氛围不够的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以“率先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进一步提升发展标杆、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精神境界。
(5)着力解决开拓进取意识不够的问题。市委常委一班人深入学习省党政代表团赴苏浙粤学习和全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会议精神,围绕“强化责任担当,当好全市发展领头雁”开展认真研讨,进一步统一思想,鼓劲加油。7月26日,召开全市重点工作会议,重点针对中央巡视提出的“发展基数高、很难再快”的畏难情绪和“守摊”思想,以及与先进城市相比的差距不足,从思想观念、工作状态、体制机制、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方面深入查摆了“十个突出问题”,结合学习借鉴南方三省考察收获的经验做法,对如何落实“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进改革开放等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在全市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向全市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发出动员令。
(6)着力解决干部体内循环多的问题。在市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围绕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思想不够解放等问题,常委班子及常委个人分别对照检查,剖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围绕坚决破除“红瓦绿树综合症”,以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有为为内容,组织市委党校重点主体班次学员开展“党性大讲堂”活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展开深刻反思与讨论。制定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干事创业。结合下步机构改革,研究谋划市直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大力选拔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配强各单位领导班子,以关键少数的以上率下,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担当作为热情。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统筹使用全市干部资源,加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力度,坚决破除“体内循环”。研究完善易地交流任职挂职干部交通补贴政策,提供必要生活保障,引导和鼓励干部交流。积极组织开展市直机关与镇(街道)干部双向交流任职工作,并向省委组织部推荐干部到省直机关任职、挂职,着力推动形成强烈的干事创业正向激励。
(7)着力解决调研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调研工作制度,制定《关于改进领导干部调查研究方式的通知》《关于加强调查研究集中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的意见》,确定市委常委带头主持重大课题调研,每人每年确定2—3个重大调研课题,带队深入调研,提出对策,每人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建立市委常委会每年听取重大课题调研情况汇报制度;建立联系群众“直通车”,市委常委结合工作分工,每人联系1个区(市)、1家大企业、1家重点民营企业、1所高校、1个困难镇、1个村(社区)和1名人才代表,每年深入每个联系点不少于2次,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改进调研方式,更多深入基层一线听取意见、了解困难、提出对策。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立行立改,近期到联系点企业进行了“解剖麻雀”式深入调研,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8)着力解决政商关系方面问题。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制定了《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以落实市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为示范,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构建政商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和环境氛围。加强对履行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制定《加强营商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等制度,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严不实及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做到政商之间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双向通畅、界限分明。
(9)着力解决市政府侨办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市政府侨办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给予市政府侨办党组书记、副主任陈春雷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市政府侨办主任尹明琴记大过处分;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免去陈春雷市政府侨办党组书记、副主任职务。7月25日,在全市公开通报曝光市政府侨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7月20日至8月3日,市政府侨办党组先后多次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党组会议,通报市纪委监委有关处理决定、部署开展巡察“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8月7日,市政府侨办党组分别向市委、市纪委上报了《关于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市委、市纪委专门对市政府侨办相关问题调查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形成《关于对青岛市政府侨办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的报告》,上报省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监督组。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刻汲取教训,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7月至9月,各级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1起,处理174人,党纪政务处分117人。各级共15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5起67人。在通报市政府侨办典型问题基础上,7月26日市纪委公开通报曝光了5起基层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3.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严不实,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方面,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瞄准巡视反馈问题,从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研究部署和制度建设入手,逐一深入研究,逐一拿出举措,逐一推动整改见效,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
(10)关于党建工作研究方面的问题。市委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7月18日,召开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规程,听取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党的建设工作汇报,对下步全市党的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调整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中共青岛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程》,规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机构设置,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机制,确保领导小组规范运行。坚持举一反三,将整改工作向区(市)延伸,各区(市)都已成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和区(市)两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制度规定转入常态运行。
(11)关于市总工会党组执行处分决定不力的问题。市纪委对市总工会党组执行处分决定不力问题进行了问责处理。市总工会党组已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整改。2017年8月,市总工会党组已对当事人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并已免去其职务。在此基础上,市纪委在全市组织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予以整改。
(12)关于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通过深入自查自纠、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督、严肃问责追究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上热中温下冷”“上面九级大风、下面纹丝不动”等突出问题。一是抓自查自纠。7月30日,印发《关于调度2018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通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2018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查摆在“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思想、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进一步细化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增强工作针对性,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地。二是抓制度建设。研究制定《青岛市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办法(试行)》《青岛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试行)》《青岛市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推进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通过《青岛日报》、青岛人民广播电台、市纪委监委网站、“廉洁青岛”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等媒体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三是抓日常监督。7月25日,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度述责述廉和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层层组织开展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制定《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纪委常委同区(市)、市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筹备开展市纪委常委同区(市)、市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四是抓问责追究。紧盯“关键少数”,聚焦作风建设、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落实责任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1—8月,全市各级共查处党内问责问题284起、同比增长120.16%,问责党组织85个、同比增长44%,问责党员领导干部313人、同比增长167.52%。各级先后35次通报曝光55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党组织30个、党员干部45人,营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浓厚氛围。
(13)关于个别干部职级造假的问题。市委成立专门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市委常委会于8月29日集体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谈话诫勉,降职安排,纠正其职级任职时间。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制定《青岛市新进干部档案审核细则》,在全市开展干部档案审核专项检查,对近几年调入青岛的干部档案全面自查整改。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组织部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有关指示精神和各项部署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工作的通知》,坚持“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抓好动议环节审核干部档案,发现档案问题尚未查清的,一律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切实发挥干部档案把关作用。
(14)关于青岛蓝色硅谷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原副局长孙某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2016年8月,孙某因严重违纪,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青岛市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源头治理、多措并举,从思想教育、干部考核、执纪监督、提醒函询诫勉等多个方面着手,强化措施,加固底板,补齐短板,推动取得实效。一是严把教育引导“思想关”,围绕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开设《汲取优秀传统文化滋养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精神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性》等5门专题课程,加强对党员干部培训力度,组织全市18000余名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参加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强化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二是严把纪律规矩“监督关”,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中,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违反党章党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7月至9月,全市共处分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9人,其中市管干部1人、处级干部2人;违反组织纪律的党员干部36人,其中市管干部1人、处级干部5人。三是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着力推进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常态化,积极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工作,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进行了诫勉处理。四是严把重点人员“治理关”,开展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治理,对作出组织处置的29名信教党员进行跟踪教育管理,并举一反三,对其身边的党员亲属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思想状况,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制定《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责任清单》,将市委常委会及成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分解细化为9个方面35项责任清单,增强了作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和文件工作提高会效文效的通知》,统筹安排调度全市性会议,严格控制发文项目。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印发《关于做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开展专项治理作出部署,扎实深入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治理期间,各级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47件。同时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纳入市委第五轮巡察重点范围,强化监督检查,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强化查处曝光。今年7月以来,各级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41起、处理58人、党纪政务处分37人。8月10日、22日、30日,市纪委分三批次专题通报曝光5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4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4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典型问题,涉及党员干部14人。各级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0次、28起、40人,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16)关于相关财政资金拨付使用方面的问题。目前,已组织对2015年以来土地相关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制定《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社团等机构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办法,并组成3个督导组对9个区(市)进行实地督导。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其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组织开展“未按规定履行招标采购程序或招标采购程序不完备的情况下违规拨付财政资金问题”等6项专项检查。
(17)关于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规划,将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巡察干部集中学习培训。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的意见》,压实巡察工作各责任主体政治责任,深化政治巡察,提升巡察监督质量。坚持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双反馈”制度,增强严肃性、针对性和权威性。建立巡察情况通报机制,向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通报巡察情况,向市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对每轮巡察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落实“当下改”与“长久立”的机制。通过巡察整改电子督查系统,加强对7个被巡察区(市)整改进展情况的审核和评价工作。对各区(市)巡察工作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发现5个方面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对2016年以来巡视巡察移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被巡察单位办理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对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巩固对7个区(市)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27个镇(街道)党政正职的工作成果,压实区(市)党委整改责任,开展好相关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三、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两个月以来,虽然我市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但下步任务依然艰巨,与中央期望相比,与省委要求相比,与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存在政治站位不够高的问题,个别单位和少数同志对整改工作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特别是对中央巡视组点出的一些具体问题,错误地认为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对整改工作缺乏主动性,没有从政治高度、党性修养高度、全面从严治党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存在整改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单位之间、区(市)之间在整改力度、严厉程度等方面还不完全一致,对一些具体见人见事的问题整改比较及时到位,但对一些原则性、笼统的问题深挖深究不够,个别问题整改相对较慢;存在整改成效不够显著的问题,个别单位对巡视反馈整改工作研究不够深入,有的整改措施比较笼统、针对性不强,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和涉及体制机制的矛盾,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加以解决。下一步,青岛市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全面加强巡察工作,在已有整改成效基础上,把督促中央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通过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监督全覆盖,持续做好后续监督检查,持续发现问题,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持续形成震慑,持续促进改革发展,坚决维护巡视公信力,促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市委常委班子切实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孙政才、令计划恶劣影响,坚决做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严肃查处两面派、两面人。完善理论学习制度规范,发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精心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对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的督促指导,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作为主要教材,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对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成功举办重要指示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纳入将要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效推动我市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市委常委会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完善市委严格组织生活实施细则,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实施办法,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增强全市各级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意识。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持续深入推进“合格支部、过硬支部、示范支部”三级联创,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作用,集中精力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努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事业为上、人事相宜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开展调入干部档案专项审核。鼓励引导干部向外交流,积极向外推荐交流使用干部,坚决破除“体内循环”。健全完善市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及表决办法,制定市委常委会会议记录规范。坚决防止和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政治攀附现象。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等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对履职不力、工作平庸、碌碌无为的干部,该调整的坚决调整,不换思想就换人,不负责就问责,不担当就挪位,不作为就撤职。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建立市委常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责任清单制度,市委常委每年年底前对照清单进行自查,坚决整改调研“走秀”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全市作出示范和表率。强化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和集中督查,坚持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追责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强化对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在巡察工作中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聚焦全市宣传文化系统、驻青高校、社科类学会研究会等意识形态重要阵地,组织开展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
(三)强化率先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的总要求,市委常委同志以身作则带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苦干实干、担当作为,引领“关键少数”作出示范表率,带动全市干部思想再洗礼、理念再提升、责任再加压,凝聚全市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紧紧抓住成功服务保障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带来的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要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乘着峰会东风,抢抓历史机遇,强化使命担当,弘扬好的作风,始终保持服务保障峰会那么一种精气神,持续放大办会效应,以对历史、人民和青岛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干大事、抓要事、解难事、办实事,勇立改革开放潮头。以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和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为重点,以开展高质量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为抓手,围绕突出创新引领、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落实一三三五工作思路,全面建设好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推动各项工作率先走在前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站在更高起点上谋划推进改革,重点推进国企国资、产权保护、财税金融、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对外开放、生态文明等关键领域改革,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重要指示,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聚焦“十强”产业,发展壮大新兴未来产业,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做强做高优势特色产业,彰显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国际海洋名城建设,以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蓝谷、青岛高新区等重点功能区为依托,以海洋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等高端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为引领,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更好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以推进“五个振兴”为抓手,加快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青岛经验和做法。以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为牵引,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着力打造面向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的对外开放新高地。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高度重视做好扶贫协作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一次赴对口帮扶地区对接,与帮扶地区共同打好脱贫攻坚战。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突破口,强化亲商帮商扶商理念,在服务企业上勇于担当、敢亲真清、主动作为,真正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加大放权力度,凡是能放的权力全部放下去,凡其他副省级城市已取消的审批事项我市一律取消,凡是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的事项一律下放,凡是面向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的事项,原则上一律实施网上办理;深化“最多跑一次”服务,拿出“最多跑一次”、“零跑腿”事项清单,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四)不折不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持从政治的高度把巡视整改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坚不坚定和政治立场、党性觉悟的重大考验,扎扎实实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部署和省委要求,聚焦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筹,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对照中央巡视整改反馈的意见,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改革堵塞漏洞,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强化整改落实的督查问责,定期调度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对问题整改不积极、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适时组织“回头看”,推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坚决防止边整边犯,坚决防止整改过后又反弹回潮。
青岛市委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苦干实干,奋力把青岛建设得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全面建设好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为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2)85913166;邮政信箱: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中共青岛市纪委办公厅;电子邮箱:qdsjwjwbgt@163.com。
中共青岛市委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