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崂山区城乡建设局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崂山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交付办法》,定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对崂山区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交付作出了明确规定,强化了全过程监管,规范了主体单位行为,填补了崂山区全装修住宅监管的空白。
据了解,目前崂山区交付及在建的高层、小高层住宅仍以毛坯房为主,全装修交付的住宅比例相对较低。崂山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虽然目前全装修交付的住宅数量较少,但存在的问题已有所显现,个别项目因材料选用不当、隐蔽工程控制管理不到位、室外配套不到位等问题,引起业主投诉。“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因此受政策的影响存在滞后性。如何避免全装修‘新增问题’的产生,让开发商有规可依、让业主维权有道,是当前必须前置考虑的问题。”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出台的《办法》覆盖了全装修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全部流程,对全装修设计、材料、建设手续及承发包管理、施工、检测、验收及交付、质量保修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具体要求。适用于崂山区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非商品住宅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旧村改造安置项目可参照实施。
《办法》明确,建设单位是实施全装修的第一责任主体,对全装修质量负首要责任,并负责全装修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以及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协调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等工作。在设计方面,要求全装修设计应在主体分部工程施工前完成,与土建安装进行一体化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全装修设计,并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等;在承发包方面,建设单位须将住宅工程中的全装修工程一并发包给住宅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全装修进行肢解分包,总承包企业具备施工能力的可自行施工全装修工程,也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承揽全装修分包工程的企业不得再行转包;在验收环节,须落实分户验收制度,项目竣工应当通过规划、工程质量、公安消防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验收,取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投入使用的证明文件。该《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台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