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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青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为齐鲁样板提供青岛经验

2019-02-15 06:55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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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委统筹城乡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青岛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解读。

《规划》确立三个阶段发展目标

青岛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范围包括西海岸新区、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根据《规划》,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突破,农村经济发展优化升级,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万元,全市40%以上的村(社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青岛经验和模式。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率先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充分缓解,全体农民共同富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实现。

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根据《规划》,青岛将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构建起“三带展开、三区保护、百村示范、千村提升”的总体布局。

“三带展开”,就是构建生态中轴发展带、滨海综合发展带、北部突破发展带。

“三区保护”,就是加强对崂山、珠山—铁镢山、大泽山—大青山三大生态涵养区的保护。

“百村示范”,就是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分城镇融合、整治提升、保护发展、搬迁撤并等四种类型,打造100个左右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健康有序实施。

“千村提升”,就是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快提升1000多个农村新型社区服务中心所在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带动周边村庄发展。

“五大振兴”路线图和目标

如何让乡村“五大振兴”在青岛落地生根?《规划》分别设定了实施路线图和目标。

推动产业振兴。《规划》提出,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建设百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发展百万亩高效园艺农业、建设百万吨“蓝色粮仓”、发展百万吨高端生态畜牧业。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产品流通业,发展乡村旅游业,开发乡村健康养生产业,打造特色产业功能区,建设特色小镇。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构建“青岛农品”品牌体系,建设食品质量最安全城市。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推进农业智慧化、农业机械化,建设国际种都。

推动人才振兴。壮大农村专业人才队伍,集聚农业科技人才,确保全市农技推广队伍人员稳定在1000人以上。分类型、分层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到2022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农村实用人才规模达25万人。探索建立农业农村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乡村人才奖励体系,落实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创业扶持、待遇保障等措施。

推动文化振兴。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形成家风正、村风淳、行风清的良好社会风尚。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乡村记忆”工程建设,到2022年,建设10个“乡村记忆”村落、20个“乡村记忆”博物馆,推进“蓝谷文化带”“沽河历史文化轴”“崂山文化带”等建设。

推动生态振兴。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以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为重点,推动乡村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区。

到2022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以上,建成100万亩节水农业示范区;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指数达到95%;农村规模化供水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农村清洁供暖率达到70%以上;美丽庭院覆盖率达到80%以上;确保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14万公顷等。

推动组织振兴。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加快农村社区党群服务设施建设,建立“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率达到100%。(记者 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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