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小学生课后校内免费托管:结束时间不得早于下午5:00
青岛市教育局日前发布关于规范实施《关于做好青岛市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小学生课后校内免费托管结束时间不得早于下午5:00,对家庭按时接送仍有困难的学生,要将免费托管延时至下午5:30。
这份通知说,要坚持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教师满意的“三个满意”原则,将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做细做实,结合近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就进一步规范实施提出要求如下:
免费托管时间。免费托管基本服务每天结束时间不早于下午5:00,对家庭按时接送仍有困难的学生,要将免费托管延时至下午5:30。托管期间实施弹性离校,为家长接孩子提供便捷。以上内容要明确写入区市实施方案。
托管服务内容。纳入市办实事的免费校内托管基本服务,是面向放学后在家无人照管的小学生提供的政府托底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是看护学生自主自习,可安排适合的艺体活动等。严禁延长或变相延长在校上课时间。
优化组织方式。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做好托管准备工作,同时妥善安置有托管需求学生的看护,自第二周起正式全面实施托管。每学期为家长提供不少于期初、期中2次变更托管申请的机会。发挥干部和党员的先锋作用,合理整合安排教职工轮流值班。可吸纳退休教师、社区志愿者、家长志愿者义务协助免费托管工作,但不能对以上人员提出强制性要求。
强化安全管理。牢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学校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学生考勤制度、交接签字制度、清校检查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等),切实提高安保队伍的专业素质,重视过程管理,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家校沟通。各区市要向学校准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学校要召开家长会并印发书面告知书,准确解读免费托管基本服务,将托管时间、服务内容、组织形式等详细告知全部家长,使家长对政策有清楚、理性的认识。切实杜绝人为设置障碍阻止有需求的家长申请免费托管,学校不得要求申请托管的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障资金支持。各区市要及时足额保障资金需求,在每生每小时2-5元范围内合理确定资金拨付标准,并规范写入区市实施方案(以每生每小时X元方式表述),以增加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量的方式拨付,全额用于教职工托管工作补贴。
规范补贴发放。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参与托管的教职工给予工作补贴。以实际托管时间计算补贴,设立专项,纳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专款用于教职工托管工作补贴,不得截留或挪用。各学校要科学制定补贴发放办法,按月发放教职工托管工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