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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 平度一企业负责人被批捕

2019-03-20 15:52 责任编辑:中石 来源: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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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

平度一企业负责人被批捕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平度市人民检察院3月19日发布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平度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薛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平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2007年7月份开始,平度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负责人薛某某雇佣谷某某、隋某某等人在平度市某产业园内,对园区公租房经行管道安装、外墙保温等工程施工,期间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159名工人自2018年7月1日至12月21日工资4725975元,2018年12月24日,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该建筑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11时前向谷某某、隋某某等人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支付,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在获知劳动部门下达的支付令后,仍采取逃匿方式拒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且逃避相关执法部门调查。经调查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公司账户余额13318.07元(该公司账户因其他民事纠纷被法院查封),另薛某某筹借622万元用于其他项目。

2月3日,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犯罪嫌疑人薛某某依法批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办案检察官结合此案谈到,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各界共同帮助,维护农民工权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序发展。为了社会稳定发展,国家重拳出击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1月1日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也已经正式施行。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日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进行。

对逃匿拒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分子,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将加大依法查处力度。上述案件便是一个典型案件,警示此类企业负责人不要侥幸和耍赖,拒不支付工资构成犯罪,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毛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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