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原大队长纪文(正处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胶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胶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纪文利用担任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处理违章、经营停车场、招录辅警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擅自决定对违章行为减轻或免除处罚,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