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底前全省小学全面开展课后托管
山东《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托管结束时间不早于17点,一般不晚于18:30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共同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4月22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征求意见稿》,2019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课后服务将全面开展,有需求的小学生全面保障。
在服务时间上,课后校内托管上学日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不早于17: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一般不晚于18:30。
服务内容主要是组织学生做作业,开展自主阅读、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游戏、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
在服务形式上,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学生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采取“学校组织、班级汇总、统筹分组”的方式开展。对有需求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各地师资力量、实施条件不足的,可通过发展社会志愿者、购买第三方人员和有办学资质机构的服务等方式予以补充。
关于费用,各地可按照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社会赞助等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应保障公益属性。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质量和成效情况,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收入分配倾斜。(记者 王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