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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男子做微商被骗30万 骗子扮演上家又假扮下家

2019-05-26 16:46 来源:法治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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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微商,在家躺着就能挣钱的诱人模式,越来越受到大众的青睐。但虚拟世界的交易,也让一些不法分子上演空手套白狼的剧情。近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便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据悉,被告人李红在缓刑考验期内,以做代理微商为幌子扮演微商代理上家和下家,诈骗三名受害人共计554900元。最终,李红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十万元;撤销缓刑,与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半实行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半,罚金十万元。

微信好友拉入伙,正犹豫时顾客上门

阿峰是青岛莱西的一名年轻小伙子,一天他和一个干微商的微信好友聊天。阿峰以前通过微信买过这个好友的阿胶糕,好友主要卖阿胶糕和青汁,质量挺不错,价格公道,这取得了阿峰的信任。

两人在聊天过程中,对方表示做这一行躺在家里就能轻松赚钱,利润相当不错,鼓动他一起代理。阿峰有点心动,但对方说作代理必须要囤货,价格不菲,阿峰有点犹豫,说先考虑考虑。

一周后,有个微信号要加阿峰为好友,问阿峰是不是卖青汁的,并给阿峰微信发了360元钱青汁定金,阿峰收钱之后告诉对方没有现货,等有货了再给发货,对方表示同意。

随后,阿峰就联系上家请求做代理。好消息接踵而至,这个下家又找阿峰订货申请做代理。阿峰一听太高兴了,卖货能赚钱,有人找做代理又能赚取中间费,这样的好事不容错过,他当即决定代理这个商品,大干一场。

“好事”接连不断,冲动投入33万多元

次日中午,阿峰通过支付宝给上家转账26240元,当晚又转账640元。之后下家代理多次联系阿峰追加订货,或者说又找了几个代理之类的,并多次给阿峰打订货金。冲动的阿峰在每次下家给其打定金之后,就找上家打款订货,期间一共打款33万多元,上家也给阿峰发来第一批货的物流信息。

半个月后,阿峰收到了第一批货,价值1万多元的阿胶糕。可是就在同一天,下家代理突然表示不要货了,定金也不要了。阿峰当即傻了,他马上就联系上家要求退货款,可上家说不能退,还要求阿峰再交36000元然后一次性把货发过来,阿峰不同意,坚持退款,结果上家微信不回,打电话也不接。这时,阿峰才发现上家的发货单上写的名字与下家的微信号相同,他猛然意识到上家和下家可能是同一个人,自己被骗了。阿峰连忙到派出所报案。除去收到下家的代理费和阿胶糕价值,阿峰总共被骗近30万元。

无独有偶,青岛市南区的阿敏(化名)通过微商代理韩国化妆品被骗去12万多元。青岛即墨区的小菲(化名)被以同样的方式骗去13万多元,只不过这次货物变成了本命年项链。经过调查,这三起合同诈骗案收钱的支付宝名字都是李红。

擦亮眼睛,微信好友并不真的熟

李红,35岁,山东省济南市章丘人,有两次盗窃犯罪前科,案发时正处于缓刑考验期。根据供述,李红离婚与男友生下一个女儿后,就做起了微商。后因母亲肺癌治疗欠了不少债,自己也被别人骗过一些钱,经济拮据,就产生了骗取他人钱财的念头。

作案时她以微商的身份,通过卖质优价廉的少量货物,或者也购买对方货物,逐渐建立信任关系,一人分饰微信代理的上家和下家,一步一步引对方掏出巨额资金。上当后,被害人才发现自己对所谓的微商好友一无所知。对于骗得的55万多元钱,李红除去还账,其余用来购买越野车等全部挥霍掉。

本案侦查部门以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经检察院审理后认为,李红与三名被害人均系微商,被害人基于李红的微商身份购买产品。买方交付货款,卖方交付货物,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此合同是受市场秩序调整的经济合同。李红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实施了筹备、管理、经营活动,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其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3月11日,即墨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李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红因合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十万元;撤销缓刑,与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半实行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半,罚金十万元。

“目前,微商的模式大行其道,在这场营销盛宴中,我们要擦亮眼睛,不要掉入微商代理下的陷阱。”即墨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提醒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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