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青岛新闻网6月15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法理的概念”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十次例会在山东青岛召开。本次会议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秘书处、《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中国法律评论》编辑部主办。
山东大学校长樊丽明致辞。
会议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教授主持,山东大学校长、全国人大代表樊丽明,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李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先后致辞。
山东大学校长樊丽明和山东大学原校长徐显明共同出席。
本次会议共有三个单元,分别是“法理概念的时代意义”、“法理概念与法学范畴”和“法理的概念分析”,来自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南京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河海大学、苏州大学、广州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百余人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取得丰硕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李林。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