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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全省首试医保按病种付费!首批17家医院试水

2019-07-02 16:29 作者: 张萍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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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正式启动DRG医保付费试点工作。

青岛新闻网7月2日讯(记者 张萍)今天下午,青岛市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动员暨培训会议,正式启动DRG医保付费试点工作。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等17家规模大、病种覆盖全、信息化基础好、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高的三级、二级综合医院和少数专科医院成为我市首批DRG付费试点医院。

据悉,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宣布在全国30个城市启动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青岛市成为山东省唯一的试点城市,这也是继长期护理保险全国试点之后,我市承担的第二项全国医保改革试点任务。试点动员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医保付费制度进入了全新的改革发展阶段。

首批17家试点医院。

首批17家医院试点,2021年实现实际付费

青岛新闻网记者在会上获悉,因为DRG付费对医保和医院信息化基础和管理水平要求较高,要有统一的基础信息标准、流畅的信息传输系统和完备的数据采集平台。我市确定了17家规模大、病种覆盖全、信息化基础好、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高的三级、二级综合医院和少数专科医院作为首批试点医院。

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将在国家和省医保局的指导下,按照“规范管理、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步走的工作思路,用3年左右的时间分阶段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创造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打造全国、全省DRG付费样板城市。

其中,“规范管理”阶段为今年6月至今年9月份,“模拟运行”阶段为今年9月底至2020年12月,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为实际付费工作阶段。

什么是DRG?

DRG是按照临床诊疗过程相似、资源消耗相近这两个维度,参考临床诊断、年龄、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将急性期住院病例划分到若干诊断组(一般700-1000组)进行管理的体系。

DRG是国际上公认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工具,也是医保、医院和医务人员均认可的管理工具,具有病种覆盖全面、医疗成本可量化、医疗质量可比较、医保支付可调控等特点。目前已有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的医保对住院医疗服务使用DRG付费。

DRG对医院和医保有何影响?

与后付费制的按项目付费相比,DRG付费根据预先设定的DRG支付标准付费,药品、耗材以及医疗服务项目等将转变成医院的成本,医保和医院之间实现了风险的共担,医院获得利益的方式由既往的增加产出变成进行成本控制,激励医院自觉地进行“结构调整”。

DRG作为一个科学管理工具,让医院间、专科间、医生间医疗服务的对比评价成为可能。通过DRG付费的杠杆作用,让三级医院更愿意收治能体现医疗水平、权重较高的疑难危重患者,权重相对较低的轻症患者将分流到二级、一级医院,从而让定点医院回归各自定位,促进我市分级诊疗体系加快形成。

DRG对医生和患者有何影响?

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是以医院为中心,DRG付费转向以医生为中心,将充分激发医生的主观能动性,为下一步医保走向以患者为中心的按价值付费打好基础。

深化以DRG付费为突破口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将从被动的医疗服务付费者转为主动的战略购买者。利用好医保支付方式这个杠杆,发挥医保主动购买服务的作用,可以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调整结构、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通过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可以寻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真正实现三医联动,让各方改革的着力点都集中到关注患者健康、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上来。从而更好地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对医疗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对医疗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对人民健康福祉的保障作用。

付费制度改革是机制的转换,也是利益的重新调整。DRG付费涉及医保、参保人、医院、药品耗材厂商等多方利益,宜统筹兼顾,稳妥推进。利用DRG付费试点的契机,我市将进一步打通医保和医院的底层基础信息,夯实信息化基础,提升医保和医院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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