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9日讯(记者 江东旭)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预计10日至13日对青岛海域影响较大,降雨主要集中在10日夜间到12日,沿海地区局部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海上9-10级阵风12-13级,黄海将出现一次巨浪到狂浪过程。青岛海事局启动防台风Ⅱ级响应,确保青岛海域船舶、码头安全避风,防范台风带来的潜在危险。
记者从青岛海事局了解到,目前,青岛港生产作业码头停靠船舶168艘,船厂码头停靠船舶42艘,锚地船舶84艘,施工船23艘,前海旅游客船、游艇、帆船390艘,港口生产和通航正常。随着台风影响加强,码头停止作业后将会有部分船舶在青岛避风,锚地避风船舶将大幅增加。
海事执法人员对辖区船舶进行现场检查。
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青岛海事局已启动台风Ⅱ级防御响应,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落实相应措施。青岛海事局密切跟踪气象动态,加强同气象、海洋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及通航安全信息,合理安排避风锚地,严格实施限禁航,定时点名核对锚泊船舶数量和值守情况,加强锚泊船监控防止走锚造成事故。海事现场执法人员对辖区港口码头企业、修造船厂等涉海单位逐一进行走访排查,督促其加固码头设施,必要时停止生产作业、疏散码头船舶。要求施工船舶、无动力船舶及长期停航船舶防台措施落实,重点督促业主或施工单位落实防台责任,及时组织船舶进入安全水域避风和撤离无动力船舶上的人员。突出对客(渡)船、旅游船的有效监管,加强现场的检查落实,严格执行禁限航措施,督促做好船艇、浮桥的绑扎系固,落实专人看管。
截至目前,青岛海事局发布各类提醒信息450余条,为60余条商船安排避风锚地。
海事执法人员对码头企业进行走访排查。
相关链接:海事系统应急响应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青岛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海上风险预警信息分为特大风险信息(Ⅰ级)、重大风险信息(Ⅱ级)、较大风险信息(Ⅲ级)、一般风险信息(Ⅳ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红色”预警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以“红色”预警信号表示并发布特大风险信息(Ⅰ级):
1)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包括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热带低压,下同)等天气系统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热带气旋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80厘米以上的高潮位。
3)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3米以上(正常潮位以上,下同)海啸波高、300公里以上岸段严重受损、危及生命财产。
4)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100米。
5)其他可靠的针对海上安全的特别重大的安全威胁信息。
Ⅱ级“橙色”预警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以“橙色”预警信号表示并发布重大风险信息(Ⅱ级):
1)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等天气系统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上、80厘米以下的高潮位。
3)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2~3米海啸波高、局部岸段严重受损、危及生命财产。
4)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500米。
5)其他可靠的针对海上安全的重大的安全威胁信息。
Ⅲ级“黄色”预警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以“黄色”预警信号表示并发布较大风险信息(Ⅲ级):
1)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或冷空气等天气系统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内的高潮位。
3)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1~2米海啸波高、受灾地区发生房屋、船只等受损。
4)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800米。
5)其他可能针对海上安全的较大的安全威胁信息。
Ⅳ级“蓝色”预警标注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以“蓝色”预警信号表示并发布一般风险信息(Ⅳ级):
1)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或冷空气等天气系统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2)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在预报时效内,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的高潮位;或者预计热带气旋将登陆我国沿海地区,或在距沿岸100公里以内(指台风中心位置)转向以及温带天气系统将影响我国沿海地区,即使受影响海区岸段不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的高潮位。
3)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小于1米海啸波高、受灾地区轻微损失。
4)雾、雪、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1000米。
5)监测预报将出现海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