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物业甩盘 小区陷入管理真空
毋庸置疑,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给业主带来了很多方便。而如果物业公司突然不干了,小区进入无物管状态,势必会给业主带来众多困扰,最麻烦的就是卫生没人清扫。近日,市北区海地俪园小区的业主们就碰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居民反映 物业撤离小区无人管
李先生家住市北区海泊河附近的海地俪园小区,小区建成于2003年,共有144户居民。李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收不齐物业费等原因,7月29日小区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宣布撤离。整个小区的日常维护陷入了‘瘫痪’状态。物业‘消失’后,垃圾桶里的垃圾无人清运,小区内垃圾四散,蚊虫乱飞,天气炎热,导致总有一股臭烘烘的味道,附近的居民都不敢开窗户。”
除了小区日常保洁和维修服务已中断外,小区安全状况也让居民十分担忧。“物业撤离后,保安也走了,小区里不但各类人员随意进出,许多外来车辆也随意进出小区,甚至停在主干道上,害得居民车辆经常无法正常通行。”该小区居民王女士生气地说,物业撤离后小区路灯也不亮了,夜幕降临,小区内一片漆黑,居民只能打开手电筒照亮“回家路”,“以前饭后还会下楼散步,现在都不敢出门了!”
记者探访 小区陷入“脏乱差”状态
8月23日,记者来到位于市北区人民路1号的海地俪园小区,只见小区大门敞开,门口保安室已无人值守。门口的宣传栏中贴着一张公告,落款为汉口路社区居委会。公告大意为,因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停止服务,小区垃圾堆积无人清理,该小区属于封闭式小区,根据相关规定,垃圾清运需要业主共同出资雇佣工人清理或由小区业主自行将垃圾托运至垃圾清运点,每户收费标准为15元/户/月。
记者注意到,小区内有一些尚未清理的垃圾堆,破家具、碎砖头等依然存在,有的地方还有成堆的建筑垃圾。除此之外,小区内多名业主还私自圈占了绿地,围起来作为自家的小院。甚至有业主为了方便,在围墙上开了门,只留自家出入。
“小区私搭乱建等情况很严重,而且我们小区是封闭式小区,但是车辆却可以随便出入,保安也不管不问,就这样的物业,我们不愿意交物业费。”得知记者来采访,一名小区业主如此抱怨道。
物业说法 物业费难收公司亏损
针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撤离,记者采访了该小区前物业公司负责人刘经理。他表示,公司撤离实属“无奈之举”,“这个小区规模并不大,有144户业主,其中空置7户,从今年年初开始,各种原因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有30多户,我们物业公司连基本的人员工资都无法保障,明显亏损,无奈只好撤离。”刘经理说,撤离小区之前,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向小区所属社区和主管部门递交了材料,并对业主进行了告知。
刘经理表示,其公司服务该小区6年以来,小区物业费一直为0.65元/平方米,多年来一直没有上涨,即使如此,仍有不少业主以各种理由不交。“物业管理公司正常运行,必须配备保安、保洁、维修工等人员,人员工资加上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更换费用,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物业费收不起来,人员的工资发不下去,物业公司咋正常运行?”
他介绍说,小区当前都是实行一户一表,水费直接交给市自来水公司,电费则交给电力部门,物业公司无权过问,“缴纳物业费全靠业主自觉,物业公司无法约束。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向法院诉讼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但需要一户一案,很麻烦。这条路基本不能考虑。”
业主心声 希望生活回归正常
物业公司的说法得到了不少业主的证实。多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物业公司突然撤走,主要是因为“小区有四分之一左右的居民不交物业费”。有居民称,之所以一些业主不交物业费,是因为对物业公司在小区管理方面存在诸多不满。“有的业主是因为对停车位管理不满,有的是对小区卫生保洁不满,有的则是对小区私搭乱建不满,原因比较复杂。”居民李女士说。
记者了解到,小区居民和原物业公司之间形成了恶性循环,居民对物业不满决定不交物业费,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更差,最终导致物业撂挑子走人。在采访中不少居民认为,其实大多数人都是愿意交物业费的,现在物业公司因为少部分居民不交物业费就一走了之,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能因为少数人让大家跟着一起“受罪”。他们多次找到各级部门,希望早日解决这一问题,让生活早日回归正常,不能任由小区继续“脏乱”差下去。
部门回应 希望居民积极配合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镇江路街道汉口路社区党委书记肖玉芬。她告诉记者,之所以出现“物业撂挑子、小区脏乱差”的局面,主要原因还是物业和小区居民之间缺乏理解,产生了矛盾。肖玉芬介绍,按照相关规定,要由业委会选出新的物业公司入驻,但是由于原来的业委会也届满到期了,新的业委会迟迟成立不起来,导致选聘新物业公司的事情搁置下来,“社区已经多次协调,但是现在报名的人数还是不够,新的业委会成立不了,也就无法继续聘用物业公司。”
“如果一直解决不了,没有物业进驻,那么小区只能政府托管,但是政府托管也是短期的,到时候还是需要请物业公司。”肖玉芬告诉记者,物业撤离,社区只能被动接手“烂摊子”。政府托管后,社区只能负责保洁,但是保洁的费用还是要由业主承担,但难点是由于不少业主不理解,费用无法收取上来,而物业也没有这项费用支出。因此,对于这个小区来说,最重要的还是业主积极配合,要尽快选举新的业委会成员,并聘用新的物业公司。
肖玉芬认为,业主和物业公司其实是共生的关系,应互相理解多沟通,在享受各自权利的同时,也要尽到各自应尽的义务。近年来,物业“自炒鱿鱼”时有发生,在老旧小区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小区的物管之路究竟该怎么走?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李德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