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27日讯(记者 黄晓)今天下午,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林瑞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青岛市医疗保障工作”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此次民生在线,网民参与人数10628人次,发帖44个,刘林瑞副局长现场全部答复完毕。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于今年1月15日挂牌成立,是本轮机构改革中首个挂牌的市政府新组建部门。新组建的医保局整合了原人社、卫计、物价、民政等部门医保职能,集中行使医保政策制定、待遇支付、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
新版药品目录2020年元旦实施 新增140多个品种中药占2/3
网谈中,有网友建议多引进中药。刘林瑞答复说,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规定,药品目录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制定,各地应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
2019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中药的优势,在新纳入药品目录140多个品种中,中药占比超过三分之二。新版药品目录西药和中药品种基本持平,新版药品目录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
办理异地安置手续仍享医保待遇
有网友提问,自己的母亲是济南户籍,有职工保险,目前已退休,之前因脑梗在济南入院治疗,出院后想将其接到青岛居住,在青岛开药、住院医保是否可以报销?
刘林瑞答复说,济南市参保职工应该按照济南市职工医保政策享受待遇。根据网友的描述,建议其申请门诊大病报销待遇,并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申请材料和具体办理手续,可咨询济南市的医保部门。
此外,青岛参保人随子女在异地长期居住,同样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材料:报备异地长期居住的,应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执单),或其他异地居住证明材料。不能提供上述有关材料的,参保人可书面承诺异地居住期限。在异地居住时间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
对于跨市就业的在职职工,根据山东省医保局统一政策要求,参保人员省内跨市流动就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不再办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可以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青岛市社会保障卡”专题网页或“青岛人社”APP在线办理“社保卡卡金一次性支付”。不知道或忘记登陆密码的,可以通过“青岛人社”APP扫脸登陆后办理。社保卡丢了也可以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青岛市社会保障卡”专题网页或“青岛人社”APP在线办理。
除需住院治疗 其它牙科治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网谈中,多位网友提问牙科治疗相关问题:补牙、种牙和其它牙科治疗能纳入医保范围吗?
刘林瑞答复说,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的通知》(鲁劳社〔2001〕2号)规定,补牙、种牙、安装义齿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社会医疗保险侧重保大病、重病,目前需要住院治疗口腔疾病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重度牙周炎等疾病纳入部分定点医院的日间病房。牙科相关治疗费用,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由个人账户金支付。
目前我市重度牙周炎日间病房结算试点医院是市口腔医院。限额结算标准是医保纳入统筹额2900元,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75%,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65%。
56个门诊大病病种可就近或委托申报
大病包含哪些病种,如何办理大病,以及申请条件如何,都是网友们关心的问题。
刘林瑞答复说,青岛市目前有56个门诊大病病种,其中既包括了高血压合并、糖尿病合并症等常见慢性病,也包括肝豆状核变性、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等罕见病。符合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和审批标准的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相关的病历及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就近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社区工作站申请办理。
市内三区可以办理上述门诊大病业务的定点医院:(1)青岛大学附属医院;(2)青岛市市立医院;(3)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零一医院;(5)青岛市中心医院;(6)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7)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8)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9)青岛市胸科医院;(10)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
或通过手机下载“健康服务中心”APP在线提交门诊大病申请办理。初步审核通过后,参保人携带社会保障卡、病历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即可当场办结。目前,互联网预受理在市内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试点,即墨区及胶州、平度、莱西三市暂未开展。
此外,医疗机构可接受参保人的委托,代办拟定点在本医疗机构的门诊大病申请,并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医保缴费年限不足 可一次性补缴失业人员可自行参保
按规定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男满二十五年、女满二十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医保参保人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时达不到上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且办理退休手续时未按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的,退休后不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后又要求办理补缴的,按照退休时应当补缴的一次性补缴额予以补缴,并从补缴次月起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费。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就业的,可自愿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按城乡居民身份(需有本市户籍)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人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应当连续缴费。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中断缴费三个月及以内的,可以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会医疗保险费,补缴后,计算连续缴费时间,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中断缴费超过三个月以上,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再次参保时,从缴费当月起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中断期间和六个月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在集中缴费期(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缴费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未在集中缴费内参保,自缴费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具体可拨打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电话85716902详细咨询。
女职工生育津贴有多少如何进行申领?
网谈中,多位网友咨询女职工生育津贴相关问题。刘林瑞答复说,女职工合法生育或流、引产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企业单位生育津贴以生育当年度一月份单位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作为一天应计发的生育津贴,按对应享有的产假天数计发。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内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发。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含补缴补收的缴费基数。具体计算公式:生育津贴标准=当年度1月份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对应的参加生育保险人数。
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材料、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填写并签章的《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生育津贴审批表》到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或者携带材料到所在单位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