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的白先生也碰上见麻烦事,租车跑滴滴,车没上路,钱没挣着,就得打进去好几千块的修车费,白先生越心思越觉得自己是被套路了!
白先生了解到,跑滴滴的起亚K5,月租金大都在四千元以上;网友于先生给出的低月租,很让他心动。
于先生自称公司业务员,他们公司的车都是正规营运车辆,手续齐全,白先生检查车况之后,通过微信转给于先生一万元押金和两千元租金,签下租赁合同,两人相约9月30号一起到公司办绑车业交务。
白先生:“那天他就让我把车停在这里,倒进来,去他们公司办绑车业务,停了一个半小时,回来的时候车灯就碎了,右大灯。”
白先生按于先生的指挥,把车停在唐岛湾公园的一个车位上,外出归来,却发现右前车灯碎了,保险杠也有刮痕。更无奈的是,报警被告知,此停车位处于监控盲区。
白先生:“先把车修起来,我说多少钱,他说需要四五千左右,我说四五千块钱就能修好了吗,他说不一定,如果保险杠要换的话,可能要七八千,我当时就不同意,我自己问过4S店价格,(换大灯)两千块钱左右。”
租来的车还没等上路载客,先搭上几千元修车费,白先生很沮丧,他询问4S店,更换K5混动车型右前侧大灯总成,外加保险杠维修,预计三千多能搞定。于先生却张口要七八千,这不是狮子大开口吗?
可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这样一条约定:非交通事故车辆发生损坏,乙方要到甲方指定维修厂进行维修,且自行承担全部维修费、折旧费和保险上浮等相关费用。白先生不交钱,对方就于10月1号,把车收走了。
白先生:“修大灯的钱我认,租车的钱,我就开了五天的时间,我也认,其他的钱应该退给我吧。”
白先生顿觉蹊跷,被人指引到监控盲区停车,车在停车位上无故受伤,地上只留下三块红色尾灯碎片。现在业务员于先生拒接电话,只能找租赁公司处理了。
工作人员:“他们是自己私下联系的,没有通过公司,于先生自己的车挂靠我们公司。他应该跟我们公司确认一下这个事,他们没有确认,私下里去签这个合同,我们后面才知道。”
正浩轩商贸有限公司的宋经理解释,于先生购买的K5混动轿车,挂靠在他们公司,所以行车证的所有人显示的是公司名。于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干了,将车租赁给白先生跑滴滴,应该向公司说明,否则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白先生既不是车主,也不是公司的人,可能会遭保险拒赔。
正浩轩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如果说经过我们的话,这个合同肯定要有我们的盖章,我们的合同一式两份或者三份,我们肯定会给你出具相关的收据。”
白先生手拿的网络预约汽车租赁合同,只有他和于先生的签字,押金也是通过微信转到个人账户,宋经理认定,私下转租与公司无关,只能找于先生本人解决。
记者:“他带你来这家公司是干什么?”
白先生:“办绑车业务,就是开通滴滴账户的。”
公司负责人宋先生:“他带你来公司转号,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司机在我们公司挂靠,他有各种问题说我确实干不了,我需要把这辆车给别人开,暂时替代他来干。”
白先生这才意识到,转租网约车,风险不小,这次车灯受损,不让走保险;若在营运过程中遇险,司机和乘客安全何以保障?随后,正浩轩商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上了于先生。
于先生:“我每次挂靠车辆都会经过公司,我不可能(碰瓷),因为我们干这一行,我不靠着网约车,我有自己的工作。”
于先生的说辞和公司相反,他说自己有工作,主要对外出租网约车赚取租金,而且每次给租车司机绑车、开通滴滴账户,都是通过公司操作,并非打着公司旗号私下交易。
于先生:“这辆网约车在出租的时候,当时一个枣庄司机开车发生过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是他被另一辆网约车撞了,也是修过。”
对于“碰瓷”的质疑,于先生承认他购买的这辆K5轿车,在转租过程中,不止一次发生事故,但都是意外。是意外、不走运,还是网约车整车大包出租的这种模式,让“风险”有机可乘呢?
正浩轩公司工作人员:“你应该找滴滴,不应该找我们,因为他只是挂靠。”
行动员先咨询了交通运输监察人员,按照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暂行办法,他们主要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和两证不全的网约车驾驶员进行查处;不限制网约车转租。那就再听听滴滴客服怎么说。
滴滴客服:“因为他转(网约车)给你的话,你要去联系车辆所属企业,是否注册了小桔有车商家通,有合作的话,你就去找车辆的所属公司,协助注册滴滴账号。”
滴滴客服证实,于先生转包网约车,需公司协助才能完成。也就是,网约车转租这种形式,是可以实现的。记者随后也进行了相关的查询,并没有找到具体的法规依据。不过,在“全国网约车考试题库”里,有这样一道判断题: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车辆所有人可以将车辆转租、转包给其他人,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活动。答案是“错误”。为什么在现实中,不管是网约车平台,还是挂靠公司,都对网约车转租、转包行为,不加限制呢?
公司负责人宋先生:“(挂靠司机)于先生在外面打着我们公司旗号转租,我们也拿他没有什么办法,那我们能说他是诽谤吗?”
这与出租车行业大不相同,出租车大包或者找替班司机,都要通过挂靠公司签约,并到主管部门备案。于先生的车挂靠在正浩轩商贸有限公司,车的户头是公司,公司不仅提供服务,还要担负一定的监管责任。而现实情况却是,对于这起租车纠纷,公司的答复是:我们没盖章,只能他们自己协商。
于先生:“发票的金额是4980多元,要白先生七千多钱,是有折损费的,我都给他加到一起了,所有的费用加完了,我才跟他说的,他不同意我就自己去维修了。”
白先生:“我可以给你修车的钱,四天租金的钱,但剩下的钱,你要退给我。”
于先生:“不,你没听明白我的意思,因为我车辆拉走,这段期间因为你的原因,我的车辆一直空置着,这段时间也要你负责。”
白先生:“这段时间的费用也要我负责。”
现在,于先生已经走保险把车修好了,按照租赁合同,他要求白先生承担4980元修车钱,还要交维修费30%的折旧费,赔偿的事谈不拢,网约车租金仍在逐日累计……白先生之前交的一万二,扣除上述费用,只剩一千多了。
白先生:“当时他跟我说他是公司的人,我才找他的,他不跟我说公司,我也不可能找他,我也不可能跟他私自签合同,他说你可以去我们公司查,网上都有我们公司的记录,我才相信这个东西的。”
白先生称自己掉进了网约车转租的坑,一分钱没挣到,反倒搭进一万多。希望有关部门能进一步规范网约车的转租转包,同时也希望正浩轩商贸有限公司,帮他和于先生协商出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