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刘先生讲了自己遇到的一件倒霉事。
去年12月,当时刘先生在人行道上行走时,一块石头从天而降,正好砸到了他的头上,而后续的事情持续了将近一年也没有解决。
△刘先生被砸中的地点
△建筑物外表情况
△贴有危险提示牌
天降横祸
△刘先生
刘先生说,当时自己的脑门就被砸出了一个大包,虽然没有流血,但整个人都晕乎乎的。去医院诊断后,结果是颅脑有稍微震荡,属于轻微伤。
由于这栋建筑物是老房,石块属于自然脱落。刘先生质疑,
既然正在征收,为什么建筑物周围没拉警戒线?
他找到即墨路街道办事处,对方联系了现场拆迁的承办单位。
多次协商后,承办单位的负责人提出赔付刘先生2000元。刘先生说,自己在医院治病就花了近四千块钱,还不算看护和误工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这事拖到了现在。
记者随后联系了即墨路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征收房屋的看管由拆迁承办单位负责,街道与承办单位属于雇佣关系,前期街道已经对这件事情进行了多次协调。
即墨路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在我们辖区出了事,所以我们才把双方一起叫来了,并不是说我们要针对这件事负什么责任,是因为我们办事处属地化。”
这位负责人说,
街道办事处对承办单位有指导责任,可如何处理得根据法律法规来进行。
即墨路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走法律途径,由他去起诉,如果他觉得我们即墨路有责任,也可以把我们列为第三人,法院不管怎么判,我们都会根据法院的判决去做。”
之后,记者又联系到了拆迁承办单位的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刘先生的要求他们无法接受,如果刘先生坚持自己的主张,他们愿意配合走法律程序。
拆迁承办单位负责人:“他被砸的地点,是在征收范围不错,掉下来墙皮的位置,房屋还没有完全交付给我们,它是私房,是有住户的。我们在拆迁区域里面,也定制了很多危险告示牌。我们也积极配合,也去调解了,他张口要五万块钱。建议他走法律程序,是我们的责任,咱也不回避。”
刘先生表示,如果双方始终不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自己会考虑用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