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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始网申!青岛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抓紧留意

2019-11-22 11:14 作者:于泓 韩彤彤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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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1月22日讯(记者 韩彤彤)今天,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开始初审。本次注册对象为公办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各级教科研机构、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机构人员),其中包括2013年进入首次注册试点的青岛市的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据悉,2013年进行首次注册、现注册已满五年的教师,须进行定期注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尚未注册的新进教师,须进行首次注册;首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符合首次注册条件的,须重新申请注册。

申请定期注册的教师,满足以下标准为注册合格

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具备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合格;

首次注册有效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首次注册有效期内,按《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规定,完成36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申请首次注册的教师,满足以下条件的为注册合格

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合格;

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或试用期考核合格。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教师,注册结论应为“暂缓注册”

经注册机构审核,首次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规定但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的教师;

首次注册有效期内,任意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或首次注册时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

首次注册有效期内,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教师,但经中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调、支教、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注册程序及时间安排

前期准备(11月22日前)。各注册机构制定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对教师持证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按权限及时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按本通知工作安排在“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设置注册计划,安排审核确认点。

个人网上申请(11月22日-11月29日)。教师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按人事隶属关系选择现场确认点进行信息填报,在系统中打印《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注册机构归档保存),并将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办理。

确认点现场确认(11月22日—12月3日)。各注册机构确认点对申请人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在注册系统对申请人进行信息确认,给出确认意见。

初审(11月22日—12月12日)。各注册机构对确认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在注册系统中提出注册结论。

复核(12月13日-19日)。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区域各注册机构的注册结论进行复核,在注册系统中给出复核结论。

终审(12月27日前)。省教育厅对各注册机构注册结论进行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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