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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山东将打造职教“样板” 中职普高学籍互转

2020-01-14 18:42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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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月14日讯(记者 孙杰)1月14日,“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活动”媒体见面会在济南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1月10日正式印发。

 

近年来,山东省坚持整体设计、协同推进,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建立起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走在全国前列,在国务院首批激励的全国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省份中,山东作为6个省份之一入选。

2019年7月以来,教育部、山东省成立工作专班,经充分调研论证,形成《意见》文稿。12月13日,教育部第34次党组会研究通过。12月30日,《意见》经山东省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月3日,经山东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意见》提出,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由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明确,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针对职业教育耗材多,办学成本高的问题,《意见》提出,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化解公办职业院校债务;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提高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意见》还提出,确立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支持山东把中等职业教育确立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培养基本劳动者和一般技术技能人才,同时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一定技术技能基础的合格生源。

此外,还将探索逐步打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限制,在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的地方,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互转、学分互认,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融通。

对于各类人才成长对不同类型教育的需求,《意见》提出,协同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改革,探索举办文理高中、科技(技术)高中、语言高中、艺术高中、体育高中、综合高中,不同学校不同特色,构建多样化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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