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6日讯(记者 江东旭)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期间重要物资运输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市重要物资运输车辆可自行打印和填写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并随车携带,作为通行依据。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将保障其优先顺畅通行。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运输,全力保障工农业生产,《通知》明确,山东省内运输煤炭、油气、化工、机械设备、农资等重要工农业生产物资的承运单位或车辆驾驶员可自行打印和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重要物资运输类),随车携带,作为通行依据。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组织力量,保障重要工农业生产物资车辆优先顺畅通行。运输车辆正常缴纳通行费用。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