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17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赵敬美)2月2日,胶州市洋河镇一家公司先后有8名外省务工人员返回公司上班,公司租赁房屋的房主王某某(男,50岁)在明知外省务工人员返回企业时需集中隔离14天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备的情况下,未向村委会报备,该公司负责人史某某(男,41岁)在复工期间违反胶州市政府企业复工期间的管理规定,导致工人在隔离期间多次外出。
2月13日,该公司外省返工人员薛某某(女,32岁)出现发热症状被送至医院就诊并留置隔离,进行医学观察。期间,胶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启动疫情处置预案,会同公安、卫健部门连夜将11名密切接触者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该事件在当地造成较坏影响。事件发生后,胶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审查。王某某、史某某二人因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胶州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规定依法对该两人行政拘留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