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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设疫情专项资助 湖北特困生源可获补2000元

2020-02-17 17:08 作者:宋波鸿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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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2月17日讯(记者 宋波鸿)近日,记者从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处获悉,为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同学们的生活、学习困难,学生工作处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总体安排,制定了《中国海洋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资助工作方案》。

方案补助范围及标准:生源所在地为湖北省的认定为“特殊困难”的学生和建档立卡(该数据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统导出数据为准,下同)、低保、孤儿、特困救助供养、优抚家庭、残疾贫困家庭中认定为“困难、一般困难”的学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其他认定为“困难、一般困难”的学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受助学生无需申请,学校筛选名单直接发放。

此外,生源所在地为湖北省以外建档立卡、低保、孤儿、特困救助供养、优抚家庭、残疾贫困家庭并认定为“特殊困难”的学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受助学生无需申请,学校筛选名单直接发放。

未安装满足在线课程学习条件家庭宽带网络,需通过手机流量在线学习的本科生(已统计完成),每人发放通讯补助50元。若在线教学时间超过1个月,按照相应额度持续补贴至返校进行课堂教学。受助学生无需申请,学校依据前期统计名单直接发放。

学生本人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去世的,补助5000元。学生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去世的,视家庭经济情况补助2000—3000元。

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受疫情其他影响等导致较大费用支出、短暂收入来源降低或其他经济损失比较严重的,视家庭经济情况补助1000—2000元。

第1、2、3项补助学校核定名单后发放,可与第4、5、6项补助同时享受;第4、5、6项补助面向全体本科学生,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由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实时提出申请、学院(中心)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审核并提出建议发放额度后报学生工作处分批次审批、发放。第4、5、6项补助之间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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