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0-12时,泰安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0例,疑似病例0例,死亡病例1例。截至2月18日12时,泰安市累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2例(含治愈出院6例,死亡病例1例),其中泰山区22例(泰山区上报,2例居住地为岱岳区,1例居住地为新泰市,6例居住地为泰安高新区,1例居住地为徂汶景区),岱岳区1例,新泰市4例,肥城市2例,东平县2例,宁阳县1例。疑似病例3例,其中泰山区2例,肥城市1例。
排除疑似病例15例,其中泰山区8例(泰山区上报,3例居住地为岱岳区,2例居住地为泰安高新区),岱岳区1例,新泰市4例,宁阳县1例,东平县1例。治愈出院6例(泰山区3例,新泰市1例,东平县2例),死亡病例1例。目前,已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64人,累计解除医学观察489,正在接受医学观察275人。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
注:
1.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疫情信息报告新要求,按病例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统计;
2.为便于开展工作,对上报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进行标注。死亡病例情况:患者万某某,女,88岁,居住于新泰市羊流镇王家林村,既往有脑梗死、老年性脱髓鞘、老年性肺气肿、食管裂孔疝等病史,10年前做过阑尾炎手术。1月24日出现发热,自行在当地卫生室输液,2月1日到新泰市人民医院就诊,确诊为新冠肺炎。2月12日自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转入省胸科医院继续救治。医院给予机械通气、血液滤过、抗病毒、抗感染、营养支持治疗等措施,2月16日、17日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住院期间省级专家多次会诊,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但患者病情持续加重,最终因重症肺炎、呼吸衰竭、感染性休克等并发症,于2020年2月18日5时31分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