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有序推动复工复学,
日前,
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
决定依托电子健康卡
开通线上办理复工复学人员电子健康通行卡业务。
通知明确,在山东省境内连续居住14天及以上,因复工复学需要出行至异地的(以下简称出行人),可申请办理电子健康通行卡。电子健康通行卡办理实行出行人自行填报承诺、大数据平台核验、管理人员核验签发三重管理。出行人线上提出出行申请、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并作出真实性承诺。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根据后台疫情相关大数据记录进行核验。出行人所在社区(村)疫情防控小组授权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签发人)据实进行核签。经授权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为本单位人员核签电子健康通行卡。
通知明确,出行人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37.3℃以上)、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办理电子健康通行卡:
1、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
2、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3、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
4、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
5、与疫情高发省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电子健康卡可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和“爱山东APP”申请办理。
签发后电子健康通行卡将根据核签情况呈现三种颜色之一,即红色、黄色、绿色。
其中红色代表不满足出行条件,应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必要时通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黄色代表需要信息进一步完善核实后通行(如测量体温等),或者健康通行卡已过期、需重新申报;
绿色代表可以直接通行。
电子健康通行卡自办理之日起5天内有效,并在5天内通过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进行疫情大数据动态比对管理。有效期内出行人需每日打开“健康上报”模块,点击“每日健康上报”,填写个人体温及健康状况后提交,以保持电子健康通行卡为绿色。
“健康山东服务号”上的申请步骤如下
↓↓↓
1、在微信搜索“健康山东服务号”,选择【防疫专区】中的【健康通行卡】小程序;
2、进入页面后,选择【通行卡申请】然后根据要求填写真实信息;
3、填写完【提交】后,等待复核;复核通过,即可。
(内容来源: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山东商报、青岛日报)